第五章 农村社会 上(第7/14页)
开垦农业发展几乎相悖的发展进程,我们确实看到土地面积的增加,技术的进步生产力的提高,但我们也看到在人口的巨大压力下农业生产所呈现的土地严重不足,土地使用过分而造成的地力枯竭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粮食产量的下降。因此11-13世纪农村的发展状况不能一概而论。
三、庄园
庄园是中世纪西欧非常著名的生产生活组织。虽然学术界对西欧是否有过全面的庄园化,即庄园是否在农村生活和生产中占绝对多数尚有疑问,但作为一个典型,庄园是不可忽略的。
什么是庄园
学术界对于什么是庄园迄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但一般说来外国学者不仅将庄园看作一块地产而且往往将其视作一个政治权力单位,甚至单纯是一个政治权力单位,这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只是一块有生产组织的地产的看法大相径庭。在封建制度下,庄园就是一块封地,它不仅能够作为生产组织而存在,而且享有作为封地应享有的各类领主权,如行政权力、司法权力及经济权力。法国的庄园(eigneurie)一词清楚地表述了这些内容,作为生产组织的庄园、作为大地产的庄园、作为享有司法和经济权力的庄园。英国学者多侧重于从经济方面来理解庄园,像梅特兰、维诺格拉道夫等学者是强调庄园的典型性,认为作为庄园必须符合诸如地理的、社会的、政治的一些特征。如庄园与村庄一致,耕地分为领主自营地、自由份地、农奴份地,有庄园法庭等特征被视为必不可少的。虽然典型庄园在英国都未必很多,但直到今天仍然有相当多的学者强调这些典型特征,如蒂托就认为庄园必须包括领主自营地、佃户份地。依附农民、领主司法权这项内容。总之,西方学者多从经济和法权的结合来认识庄园,他们的角度和方法值得我们重视。
庄园的结构
庄园是什么样子呢?庄园立足于自然村落,没有人口聚居就难以成为庄园。而在一个村庄中,房屋、土地、人口是主要的构成因素。领主那相对较为高大漂亮的住宅和农民的低矮灰暗的房屋构成庄园的外观,一般领主的住宅与农民的房屋并不毗邻,而是有一些距离,或者一条小溪,或者一小片树丛,或者一条小的街道将它们隔开。庄园中一般还有一座教堂,它是最为突出显目的建筑,也是村庄的中心和大家生活的中心。以村庄为中心向外延伸,村庄的外形表现为极其明显的不同层次,先是领主、农民的房屋宅地,它们多为篱笆围起;其次是离村庄较近的耕地,它们往往以条田的形式分布于村庄的周围,根据庄园耕作制度的不同而以两片大田或三片大田存在,或种植大麦、小麦或休耕养田;再往外是草地,一般位于水源附近,庄园所需干草即出于此;与草地位置相近或者更远一些的是牧场;最后是森林和荒地,也是庄园的外在界线,荒地森林在最外围与其他村庄或庄园相接。这些外形特征从何而来呢?许多学者认为是农村公社的诸多特征演变而成,也有人认为是领主在新垦土地时有计划地建立安排的结果。两种情况可能都存在,但应以农村公社的特征更为突出。
庄园结构的最基本的要素是土地和人口的结合。没有土地,人民无以为生;没有人民,土地不得耕种。土地又分为领主自营地和农民份地。
自营地是领主自己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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