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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教廷主要机构简介(第2/2页)

    各教区的报告。监督各地的主教会议,同时负责监督“拉丁美洲委员会”和“移民与观光委员会”。

    ○东方教会部—负责处理有关东方教会内的人事和纪律问题,并与“基督徒合一秘书处”和“非基督徒秘书处”一起,谋求改进同东方教会和其它宗教,特别是伊斯兰教的关系。

    ○圣事礼仪部—负责推行有关圣事的规定,处理东西方教会的礼仪。

    ○神职人员部(圣职部)—研究和处理各教区的神职人员的培训和生活等问题。

    ○修会与世俗修院部—这是两个部门,前者负责处理修会团体的成立或解散,监督修会团体的会规、纪律等;后者负责监督不入修会的在俗神职人员团体的规章制度。

    ○万民福音传播部—原名传信部。专门负责培养和派遣传教士。布置和开展世界各地教会的传教工作,从经济和精神上给予支持。

    ○册封圣人部—主管册封圣人的过程和手续,以及保管圣人的遗骸、遗物等。

    ○公教教育部—监督天主教大学和修道院的组织,包括行政、方针、规章等。

    ●三个秘书处:

    ○基督徒合一秘书处—1960年成立,负责协调各基督教会之间的关系,推动基督教各派别的统一。

    ○非基督徒秘书处—开展基督徒与非基督徒间的联系与对话。

    ○无信仰者秘书处—研究无神论的背景和思想,寻找共同点,与无信仰者进行对话。

    ●办事处:

    ○教廷经济会计处。

    ○教廷遗产管理处。

    ○教廷宫廷管理处—负责管理教廷的物业。

    ○教廷秘书处—负责安排教皇接见访客和出外访问事宜。

    ○中央统计处—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教会及神职人员工作的资料。

    ○教廷慈善事业管理处。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档案管理处。

    ○人事管理处—负责梵蒂冈内的办事处和其他机构的人事问题。

    ●委员会:

    众多的委员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或需要,不时有所变更。既有加强充实的,也有变成联络或资料中心的。它们按照各自的性质,隶属于相应的上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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