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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 幸福拍手歌(第1/3页)

    李清清,又做了一个梦。

    在那梦里,李清清和她的靖哥哥一起去野餐,去了一个叫作巨蚺森林的地方。

    荡秋千,打蚊子,射青蛙,吃青蛙腿,那是多么新鲜有趣,又是多么温馨浪漫,后来,后来……

    巨蚺森林,魔鬼蛙沼,后来就是蛙蚺大战,好像很热闹。

    梦境支离破碎,醒来脑袋空空,这就是李清清,李清清就是爱做梦。

    天黑了。

    篝火燃起,星月美丽。

    篝火晚会开始了,这是现在猛犸族人们每天晚上必备的节目,当然以前也有,自是不够精彩,不够丰富,且看——

    一堆大大的篝火,蓬勃火焰红通通,点燃了夜幕,照亮了星空。

    月亮很大,很圆,星星很大,很亮,穹庐垂得极低,星空触手可及,在这世界天与地与人的距离是如此接近,如此亲密。

    天与地合,合为襁褓,人于其间,万物生灵于其间,生、死,轮回,生生世世。

    如同猛犸草原上,这一株,独一无二的神树。

    如同树下,智慧的猛犸。

    猛犸在听,有人在唱,猛犸在看,熊熊火光。

    这一片草原,是猛犸族人的居住地,同样是以猛犸的名字命名,猛犸族人视猛犸,有若神坻。

    猛犸,总是静默的。

    猛犸并不以为自己很大,猛犸也不以为自己很强,猛犸常常是会站在树下,长久地思考,生命的奥义。

    白越在唱歌。

    土豆在跳舞。

    猛犸族全体族人,二百八十九人,拍着手,跺着脚,跟着节奏,围着篝火。

    外围,是成千上万的恐龙,猛犸象,剑齿虎,野牦牛,铁甲犀,长颈驼,种种大型巨兽聚集在此,充当观众。

    猛犸草原的夜晚,是和平的夜晚,是欢乐的夜晚。

    对于这样的场面,猛犸丝毫也不会感觉到奇怪,猛犸已经活了三百八十年,猛犸降生之时,就是这个样子。

    猛犸,是人类养大的。

    弱小的人类,聪明的人类,直立行走的人类,将会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

    猛犸认为。

    因为在自然界之中,从来战争就是战争,从来和平就是和平,一头狼绝对不会和一只羊和平共处,谈情说爱——

    狼爱上羊啊,爱得疯狂~~

    白越唱歌的水平,就像是狼爱上了羊了一样,那是完全不靠谱儿:“狼爱上羊啊,爱得风光~~”

    奈何此处有知音:“好!”

    “啪啪啪啪!”嘎布拍着小手儿,当先大声喝彩:“这一首歌,好听极了!”

    “哗哗哗哗——”猛犸族人一齐鼓掌,整个儿就是欢欣雀跃:“欧嗷!欧嗷!欧嗷!欧嗷!”

    反正也是听不懂,反正感觉好听就是好听,就是这样。

    就应该是这样,就和猛犸一样,猛犸也感觉白越唱歌很好听,只不过猛犸是一头与众不同的象——

    牧羊犬,是什么?

    白越说,狗原来,就是狼,经过了人类的驯养。

    你看,这就是人类,也只有人类才能在战争与和平之间找到共通之处,从而寻求解决之道,御外物,为己用,这就是人类能够成为世界主宰的根本原由——

    一只虎,绝对不会驯养一头狼,为其所用。

    只有人类会想到,只有人类能做到,猛犸知道,终究人类不一样。

    当然在这里,也只有猛犸才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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