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比赛规则大全(第5/8页)
员有危险的物品(见第十三条第六款);
§四、他要在中圈执行跳球开始比赛;
§五、如遇裁判员对球中篮是否有效的意见不同时,他要作出最终的决定。
§六、当情况需要时,他有权停止比赛。如果球队在得到通知后拒绝比赛,或其行动阻碍比赛的进行,他也有权判定该队弃权;
§七、在每半时和每一决胜期终了,或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他要仔细地审查记录表和核定比分,并确定剩余的比赛时间;
§八、在与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的任何商议后,他总要做出最终的决定;
§九、主裁判员有权决定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
第7条裁判员宣判的时间和地点
§一、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场内或场外的违反规则的行为作出宣判。
§二、他们须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到达场地,即开始行使权力。比赛结束时,经主裁判员批准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了裁判员和比赛的联系。
§三、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发生犯规的罚则要按适当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如果在比赛时间终了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的期间,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有任何不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记录表上注明发生了事伯,并保证向负责的部门提交详细的报告,负责的部门要予以适当而严肃的处理。
§五、任一裁判员无权取消或质问另一名裁判员在本规则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所作的宣判。
§注解在比赛的结尾,如果对比赛时间的确切终止有疑问(例如:计时员违例、争球或犯规后未停止比赛计时钟),裁判员要:
§一、在下列时候立即互相商量,以确定比赛剩余的确切时间:
§1、当投篮球离手时;或
§2、发生违例、争球或犯规时。
§二、如果有进一步磋商的必要,主裁判员要向地场的技术代表征求意见,并听取记录台人员的陈述。主裁判员要作出最终决定。
§三、如果在下半时,或决胜期结束的同时或在此前发生犯规,而完成罚球后需要有决胜期,那么,结束比赛时间的信号发出后至完成罚球前发生的所有犯规,要看作是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发生的犯规,按适当的条款处罚。
§四、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裁判员要立即将该事件报告专管的部门。
第8条发生违犯时裁判员的职责定义:
§违犯:任何由队员或教练员构成的犯规或违例。
§一、发生违例时:
§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死球;
§2、随后按"裁判员手册"上所确定的手势要求依次完成手势;
§3、然后遵照规则第三十一条判给对方队员掷界外球。
§二、发生侵入犯规时:
§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死球;
§2、随后他要指出构成犯规的队员;如果裁判员要求,则犯规队员需要按要求举起手来以示队认;
§3、然后,裁判员要按"裁判员手册"中确定的报告犯规的程序向记录台报告;
§、当记录员得到报告并将此犯规登记在记录表上,举起了犯规次数标志牌后,裁判员要按适当的条款重新开始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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