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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隔墙有耳(第2/3页)

        第四条:不得私设公堂,严刑逼供。

    第五条:不得趋炎附势,枉做小人。

    第六条:不得仗势欺人,欺压良善。

    第七条:不得浑水摸鱼,无中生有。

    每八条:不得欺上瞒下,谎报政绩。

    每九条:不得苛待难民,虐待犯人。

    每十条:不得私自加税,祸害百姓。

    官场五应得条例:

    第一条应得有冤必申,有案必查。

    第二条应得有法可依,依法严办。

    第三条应得爱民如子,不分贵贱。

    第四条应得遵纪守法,法不责众。

    第五条:不视同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虽然说自己长年跟在包大人身边,为包大人办一点事情,也不过是帮包大人找东西,保护一些相关的人证和物证之类的,或者是缉拿一些犯案人员之类的,我展昭也就是个武夫一类,并不是什么像公孙先生那样聪明的谋士。

    只不过这种是情也不是办案年数多就一定很有经验,一般来说最有经验的两个人,莫过于包拯包大人与公孙策公孙公生了。

    “没事的展大哥,反正这封信你都已经看过了,这封信的大致内容你也知道的差不多了,再说展大哥你一直都跟随包拯包大人办案多年,这种案件对展大哥你来说应该也是有自己的想法和经验。”赵欣蕾把信折好放进了信封里面,抬起了头看了看展昭,说出了自己心里的想法,如果真的如罗玲珑说的那样,那个刑部侍郎魏清实在是太可恶了,那个被魏清弄的家破人亡的楚家,也实在是太可怜了,真的好把帮那个叫楚琳的人,为楚家的人讨回这份公道。

    “我只是想知道展大哥你的想法,不管说的对还是说的不对,那都没有什么关系,就当只是大家随便聊一聊,不用太当真的。”赵欣蕾笑着和罗昭说道。

    “公主殿下,卑职明白。”展昭深吸了一口气,看着赵欣蕾恭敬的说道。

    展昭在心里先冷静的想了想,如果换作是包拯包大人的话,第一步先会去调去刑部的卷宗,先了解整件案件的所有细节和资料,以及这个刑部侍郎所有相关的信息及资料,而且还不能够惊动这个刑部侍郎,以免打草惊蛇让犯罪嫌疑人先一步毁灭所有,与这个灭门案相关的所有资料及证据。

    第二步再勘测作案现场发现的疑点、漏洞、破绽,以及人证、物证、旁证和佐证,这些最起码可以对这个户部侍郎灭门案所有的证据,做出相应的判断。再推算出犯罪嫌疑人的犯案动机,还包括犯罪嫌疑人所犯下案件原因。

    不过,这灭门案都已经十多年了,就算作案现场有什么遗漏证据也很难再寻找出来了,更何况与这灭门案相关的人证、物证、旁证和佐证,都恐怕已经很难再找出来了,就算是所有的证据都已经齐全了,就凭这魏清这个人在朝堂上的势力,也不一定能够将他完全拿下,弄不好反而被魏清反咬一口,反被扣上一条诬告的罪名,到那个时候就是真的得不偿失了。

    目前单单凭一份信就能够直接指证堂堂一品大员的所有罪证,这个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太可能,这封信最多是能够指出这位一品大员有犯案的嫌疑,却没有相关的所有证据,也不能够直接指认一品大员的所有罪证,反过来还有可能把自己家人的安然牵扯进来,这么做是不可取的。

    展昭只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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