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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金色舍利(第2/3页)

    此豁达,还是在自己面前故意扮的,不过还是笑道,“那就谢谢掌柜的了。”

    宁罡也就不再过多言语,一边缓步转着,一边向库布里奇问道,“还有什么发现没?”

    “有!”

    库布里奇答道。

    “哦?”

    宁罡一喜,他原本也没准备真有什么发现,却想不到库布里奇竟给了自己肯定的答案,“哪里?什么东西?”

    “主人,就在你的右手旁,桌架第二排的那个金色铃铛。”

    “铃铛?”

    宁罡顺势望去,只见一个巴掌大小的铃铛,安安静静的躺在货架上。宁罡顺手将它拿起,轻轻的摇晃了两下。

    “噹!”

    “噹!”

    “噹!”

    沉沉闷闷,并不像平常那些铃铛那样的清脆利耳。

    “公子,这铃铛,距今估计已有两千多年的时间,它是从大唐时代流传下来的。当时的大唐,在整个地球上,可算是第一强国。”

    掌柜的看到宁罡只拿起了这一个小小的铃铛,有些失望,铃铛毕竟只是铃铛,不像其他那些字画,古鼎那样珍贵。

    虽然也值些钱,但却远远达不到,刚才那位女子一卖就是二千万的天价。

    “多少钱,我要了。”

    库布里奇已经告诉宁罡,这铃铛的奇异之处,在于这铃铛里面的那个“铃心”,也就是摇铃时候,和铜壁碰撞发出声响的金属。

    “公子愿意要的话,给我十五万联邦币就成。”

    掌柜的本来还想多要些钱的,但想一想还是算了。这种人,早早打发走才是为妙。若真要不合心意,以为自己存心宰他,惹怒了这种人,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好。”

    吴天华这次再没有主动帮宁罡付钱,大头已经付过了,让宁罡明白了自己的心意,过犹不及,这点他还是懂的。

    酒店的一间房间中,宁罡盘坐在床上,看着手中的铃铛,微微一用力,光滑的铜壁就瞬间化作了粉末,一只圆圆的铃心,落在了他的掌心。

    这铃心,半寸大小,与平常的空心不同,明显实质,宁罡轻轻的将边上的金属剥开,里面露出了一团金色的圆球。

    这圆球,非金非木,非水非土,只是摸上去极为坚硬。

    “骨头!”

    “金色的骨头!”

    待宁罡看清这是什么东西时,不禁有些发愣,这东西,他曾在图书馆的书籍中看到过,是古代修行者肉身火化后留下的精华。

    “舍利!”

    “竟然会是舍利!”

    宁罡怎么也没想到,这铃铛的铃心里,竟藏了一枚舍利。

    “主人,这舍利,你吸收了,最多能成熟三个细胞。”库布里奇估计道。

    “三个吗?”

    宁罡道,“不错了,看来这舍利,包含的能量也是不低。”

    宁罡估计,就是现在一件赤级装备,能让自己成熟的细胞数量,也就这个数。

    “一枚舍利,相当于一枚赤级装备。而据记载,古代修行者死后,都会留下几枚舍利,甚至有的会留下几十枚。”

    “这些人的实力,也当真不俗。起码相当于现在的英雄执事级别。”

    宁罡没有犹豫,吞物噬星诀瞬间使出,这枚金色舍利,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掌心中慢慢消失不见。片刻间,就全化作了精纯的能量,被宁罡吸进了体内。

    “两个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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