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十七章 有人要杀我!(第1/2页)
()“世界太啰嗦,不分对或错。像我这样的老百姓,谁会在乎我。有钱的当老大,沒钱的难过活。就算是看不惯,我又能如何。爱人离开我,不说为什么。伤心难过的时候,我学会了喝酒。每次我都喝醉,但从來不犯错。明天酒醒以后,我依然是我。笑容太甜,泪水太咸。山盟海誓到了最后难免会变。烦恼太多,未來太远。何不陪我一起放荡,游戏人间。rì子怎么过,快乐不快乐。像这种无聊的问題,你不要问我。该來的会來,该走的会走。反正都是沒把握,不必太强求。我有我的痛,我有我的梦。装疯卖傻的时候,你不要笑我。也许有一天,你我再相逢。睁开眼睛看清楚,我才是英雄…”姑姑说了,林泽现在很忙,所以以后想飙车,自己去,别打扰他。但薛贵沒有一个人飙车的习惯,不,也不算沒有,只是当他习惯了两个人飙车,再让他一个人孤单的飙车,他会很无趣。他沒喊林泽,却喊了最近泡上的白富美。这位白富美身高一米七,大眼、鹅蛋脸、在市区有几套单价数百万的公寓,,对许多穷苦大众來说,这种商品房等同豪宅,可对她这级别的白富美而言,连家都谈不上,只能勉强说是可以住人的公寓。别墅区那低于八千万拿不下來的花园别墅便有两栋,还不算薛贵见识过的钻戒豪车。总而言之,薛贵旁边那扣好安全带,漂亮脸蛋上写满担忧的女人是个十足的富婆,即便断手断脚,也能一辈子衣食无忧并挥金如土的有钱娘们。对于她这样的女人,别说在燕京这座华夏的政治文化中心,即便在纽约伦敦那些西方金融重镇,也能过得滋滋润润,但她却老老实实地坐在薛贵身边,连让薛贵放慢速度开车的勇气也沒有。尤其是这个让她爱到骨子里的男人在飙车的时候听的这首歌,。她听过,好像是一个台湾残疾歌手唱的,名字忘记了,但风格属于针砭时事,讨伐这个恶劣的社会。她今年二十三岁,大学刚毕业,恋爱谈过两场,第一场是大三的时候,结果是无疾而终,至于原因是什么,她觉得跟自己的父亲有很大的关系,总之到最后那男人就不敢再跟自己讲话了。第二场是某位门当户对的金龟婿,她对对方沒什么好感,再加上她的父亲不是那种非得把自己的婚姻当成商业联盟的男人,所以也就沒再勉强。薛贵是她的第三个男友。也许在华夏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眼里,找她这样一个女朋友都只能充当凤凰男的角sè,可她跟薛贵谈恋爱,却有种灰姑娘傍上王子的感触,不止是很现实的家庭背景上,还因为她对薛贵的喜欢。她跟薛贵是在一场晚会上认识的。她从一开始就注意到了这个蜷缩在角落喝酒的大眼睛男人,他很粗狂,很豪迈,还很帅,不是那种花样美男的帅,而是拥有男人味,并且给人一种强烈的心灵悸动的帅,当然,她分不清这份悸动是只有她有,还是别的女人见到他也会有,不管如何,当她见到薛贵之后,注意力便再也挪不开了。而这个男人呢,,却沒有给他一个正眼,直至却是需要舞伴跳舞时,他才摇摇晃晃地在附近溜达了一圈,最后來到了自己的面前。她还记得薛贵当时站在自己面前时说的第一句话。他咧开嘴,满身酒气地说:“凑个伴。”坦白说,当听到薛贵的邀请后,她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可薛贵连矜持的时间也沒给她,直接拉着她的手进了舞池。这是他们第一次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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