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土得掉渣的炼金术(第1/2页)
操控火苗,这个连不入流魔法都算不上的小小把戏,对于卡罗尔来说,却是在魔法之路上迈出的一大步。这一步对于很多魔法学徒来说,意味着数月乃至数年时间的冥想和魔法理论的学习。还有许多人,终其一生连精神力都无法修炼出。可卡罗尔仅仅用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做到了。我是谁?我可是学霸中的学霸,天才中的天才!
当一个魔法师可比当骑士好玩多了。卡罗尔暗想。可是,仅仅做到操控火苗,离成为魔法学徒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魔法师圈子对于魔法学徒的定义是,在标注魔法元素浓度的环境下,能够不借助任何道具,徒手施放一个完整的一级法术的施法者。自己还是要努力才行啊。卡罗尔很庆幸自己现在只是个见习骑士,还没有修炼出斗气,否则斗气和精神力一旦冲突,就不是好玩的事了。通过见习骑士的考核,只需要在徒手状态下击败一只一阶魔兽凶暴狼即可。自己成为见习骑士是在大概一年前吧。从小修习武技的自己用了不到五分钟就把那只当了三年靶子的凶暴狼揍趴下了。
成为一个魔法师,除了需要过人的天赋,机敏的头脑,还需要什么?答案是钱,很多很多的钱。买书需要钱,购置实验仪器需要钱,买施法材料依然需要钱……要满足一个正式魔法师每年的消耗,需要一个男爵领半年的税收,500金币。培养一个魔法师需要大笔的钱,这也是这片大陆上魔法师数量远远小于骑士的原因。虽说骑士也需要花钱,可一套优秀的装备能用一辈子。而魔法师,则是每年都需要花钱。更不用说烧钱如无底洞一般的炼金术士了,他们就像一台台贪得无厌的老虎机,每时每刻都在吞进大把的金币。请百度一下≈#9ed1;≈#2d;≈#5a9;≈#2b;≈#9601;就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谢谢!
“其实,我的梦想是做一名炼金术士。魔法师追求的是更强大的力量,炼金术士追求的则是创造。光自己能打有什么用。我要做的,是为每一个跟我混的人创造财富。”卡罗尔放下手中那本地摊上淘来的骑士冒险小说。“虽然说,正义的骑士最终战胜了邪恶的炼金术士。可是当骑士有什么好。穷得连老婆都娶不起,还得靠‘温柔善良又美丽'的公主倒贴。看看人家炼金术士,坐在家里就能弄到大笔的金币。”
可是,手头这点钱,连做魔法实验都不够,何况是“坩埚一响,黄金万两”的炼金术士呢。卡罗尔只能暂时放弃成为一个富有的炼金术士的幻想,专心投入到伟大的赚钱事业。“还是先做魔法师吧,反正,就像那句话说的,每一个魔法师都懂炼金术,每一个炼金术士都会魔法。魔法和炼金术本来就是不分家的。”
“走,伊利斯,咱们探矿去!”
从哈泊的军队里借来俩熟悉地形的斥候,扛起金属探测器,卡罗尔踏上了自己的探矿之路。三个人,三匹马,朝着广阔的原野疾驰而去。
两位斥候一个叫乌瑟尔,一个叫安度因,年纪大约三十七八岁,都是有着丰富实战经验的老兵。老兵们很是健谈,一路上不停向卡罗尔讲述着自己打仗时候的故事。按照军营的习惯,他们称地位比自己高的人为“长官”。
“长官,俺十八岁那年当了兵。”安度因说道,“那年咱诺尔斯闹旱灾,地里基本没打下多少粮食。听说军队包吃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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