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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救美(第1/3页)

    故老相传,众神开天辟地创造了万物以来,为了平衡天地的均势,抵御邪恶的侵蚀,众神赋予了人类中一些人非凡的能力,那就是所谓的“神之领域”。传说拥有“神之领域”的人可以不受任何法则的限制,任意的操纵六种元素的一种,发挥出它的终极力量,甚至可以将魔法元素预先蓄于体内,不用任何咒语吟唱就可以施放魔法。据说,两百年前,传奇英雄“开元十雄”之首“龙骑将”伊达·卡修斯就是天生拥有“神之领域”的天才,那可以自由控制雷的力量,最终使他超越了当时的天纵之才“雷神”雷梦达·禅,成为仅次于传说中的大魔导师玄清月的超卓人物,并创立了现在强大的枫岚帝国。自那以后,斯龙大陆上就再也没有听说过“神之领域”的出现,而如今,又一个天才出现了,她,是这样的年轻,这样的完美,这样的才华横溢。

    “我真的要和这样的人作战吗?”痛楚自伤口处顺着神经传入大脑,屠格的身体在晚风中不自主的颤抖起来。他很清楚他们已经没有胜算了,如果今夜让这个少女活着回去的话,马贝尔·胧这个名字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像“龙骑将”伊达·卡修斯大帝一样名满天下,成为开创一个时代的超凡人物,而苏摩家也会多一个巨大的威胁。“绝不能让她活着。”屠格脑海中只有这个念头。

    嘴角的肌肉不停的抽搐着,屠格脸上最终现出一丝狰狞,飞快为身边的屠烈止住血,深吸着气道:“胧小姐不愧是马贝尔家百年来最出色的天才,不仅魔法资质和技巧出神入化,还受神的眷顾拥有‘神之领域’的力量,可以想见若是今夜小姐能够安然离去,他日必是斯龙首屈一指的人物。我屠格也很希望能看到那一天,可惜各为其主,也就怪不得我了。为了苏摩家的未来,我即使受万人唾弃也绝不能让小姐你离开此地。”

    说完,眼中凌厉的目光更见强烈,全身泛起奇异的七色光芒,瞬时与自身金黄色的斗气融为一体,只听一声轻喝之后,一件圣洁泛着七色光芒的铠甲套在屠格身上。

    自这光芒流转的铠甲出现在胧眼前时,微笑就从她脸上消失了,无比惊讶的凝视这铠甲上如梦如幻的光华,眼光触及铠甲前胸突起的龙形标志,不由的惊呼出声:“龙铠!”

    

    据史书记载,五百年前,魔族入侵之时,为了抵御魔族强大的攻击力,斯龙的能工巧匠们发明了斗铠,不同于骑士所穿笨重的传统铠甲,斗铠具备了轻便、坚硬而且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使用者斗气至极限,这些优点决定了斗铠最终取代了传统的铠甲。等到了魔族战争的后期,斗铠更是改变了整个大陆的战局。

    据说,当时魔族中最高级别的人物实力与百族中的顶尖人物相当,这使的反魔战争难以取得应有的成绩。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来自东方神秘的传奇大魔导师玄清月运用自身天才的智慧打造了震惊于世的十二件斗铠,也就是后世争相传颂的光明铠甲“十二龙铠”。

    “将光明气息带给大地,将和平种子洒落人间,象征勇气、果敢、智慧、强大的勇者之铠——十二龙铠。”喃喃地念着全斯龙大陆人都熟知的民谣。凝视着那黑气缭绕着的梦幻般铠甲,胧心中充满了无比的愤怒,“原来你们杀害那数十名少女不仅仅是为了炼制‘亡灵血禁咒’,竟还用少女们临死前的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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