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超音波速攻(第1/4页)
兽族,也叫半兽人,守望者们为了世界生态的平衡而利用动物与人类基因结合创造的一个强大种族,也许是由于神族魔族这些超人的种族太厉害的缘故,相比起来,兽族似乎不是很强大,若是这样你就错了,兽族是最贴近与生物原始力量的种族。
不是曾经有部卡通吗,什么名字我忘了,里面的主人公拥有“熊的力量、豹的速度、鹰的眼睛、狼的耳朵”,可想而知,人类其实是多么崇拜动物的力量。
如若世上没有“精神力”这种能量,仅凭生物肉体本身的力量来比较的话,兽族绝对是最强的种族。
大家一定认为,与其他魔幻小说一样,不用多加解释,对兽族的概括,八个字形容——武学高手、魔法白痴……
难道兽族就天生如此,永远与“精神力”这种能量无缘吗?
其实不然,并非所有的兽族都是这样,只不过,他们现在已不再被称为兽族……
大家应该知道吧,生物分许多种,不过,最公认的分别法是从他们的生活环境来分别的,简单的说——海、陆、空。
大家应该联想到了吧,所谓的翼族和人鱼族其实根本就是兽族的分支,当初守望者可没有分这么仔细,创造他们时可是一起创造出来的。
由于习性的巨大差异,“飞禽走兽”们逐渐形成了单独的部落,最终出现了现在的人鱼族与翼族。
人鱼族和翼族可不像现在的“兽族”那样是魔法白痴,他们分别对水系和风系的魔法造诣是其他种族无法想像的,所以这么说来“兽族”也不算是魔法白痴。
“谁敢比试!谁敢比试!”庄家的声音不小,可似乎没人敢来,这个兽人实在是太恐怖了,连大剑师级别的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我来!”正当所有人都以为这次的角斗赛即将结束时,有人发话了。
像这种情况,某些读者一定认为发话的是弥塞亚,接着弥塞亚以很酷的招式与造型将裘卡收服,而裘卡也一定认出了弥塞亚,然后感慨万千、然后宣誓效忠、然后又……好像很俗啊……我觉得很俗……
事情当然不是这样,继承了艾克斯厌世人格的弥塞亚又怎么会做这种低劣庸俗的事呢。
救是肯定要救的,不过可不是这样去救,现在弥塞亚还不想引起人类的注意,还不到时候……完全现世的那一刻还没到……当然这些人类不可能想这么远,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那股危险的气息还在一旁窥视,在对方还未暴露的情况下自己绝不能先让人发现。
话音刚落,一个全身银铠的骑士在众人的惊呼下跃下了角斗场,相比之下,本在人类中还算高大的近两米的身躯在裘卡面前却显得渺小之极,但他丝毫不在意别人严重的惊诧,他疯了么?
不过,弥塞亚却在考虑其他问题,来热血之城前已打听过关于每年一度的角斗士比武大会的情况,但现在却发现奇怪之处,那就是,角斗士比武大会说白了不就是奴隶群殴吗?这么连剑士、剑师甚至骑士都在出场,他们也是奴隶?不会有身为剑士或骑士的奴隶吧?
不过,现在不是打听的时候,弥塞亚知道,到时只要救出裘卡就可问个明白。
弥塞亚静静地看着银铠骑士与裘卡的对持,自己暂时还不想参与进去。
“多拉尼,是多拉尼!”人群中又有人惊呼起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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