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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阿比蒂斯(第3/4页)

    窜下跳。然后瞅准一个破绽,猛然间双腿发力起跳。借着上升的余势在眼前这一坨脑袋瓜上一点,轻轻松松地在它身后落地,然后拔腿就跑!

    现在Y在路东,偶在路西,偶又一时间想不出对付这胖子的手段,还不跑的是呆瓜!

    憎恶明显一呆,然后愤怒着吼叫着向我追来。我说啊,你真傻假傻?真以为你那满身赘肉的大吨位身子骨靠着那俩小短腿就能和我这靠跑路吃饭的猎人比脚程啊?这年头的人,不对,是怪啊……

    “呜~呜!”我一跃而起,在半空中吹响了口哨,一群魔法阵交错而过,神岭行者的身影便赫然出现在身下的道路上!我从空中直接扑下,骑在它的身上,一拍那结实的肌肉交织而成的酮体,大叫道:“走!”

    浮光掠影!一时间我脑子里只能想到这个词,这速度太爽了,比F1赛车也差不了多少!不愧是猫科动物中的王者之一!回头一看,憎恶已经被神岭行者甩出了将近半里地了。

    嘎嘎!我得意地笑!不过马上就冷静下来了。连东边都有憎恶满大街乱晃,那考林以西一定堆满了天灾,皇冠哨塔前的路程基本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活着走过去的地方了。如果生冲进去,不过半分钟估计连骨头都能被啃干净了。我该怎么穿过这些天灾的防线呢?

    思来想去,我无奈的决定——走米斯特雷湖,绕道前往皇冠哨塔。

    虽然那里是堕落水元素的老家,虽然那里有一个提尔之手对抗考林路口的前线要塞,不过人类和元素类生物都比天灾要好对付的多。虽然我完全可以靠着傲人的力气和速度将一头憎恶生拆活剐,但是拆掉憎恶之后呢?浪费体力不说,相信我那时肯定已经变得手无寸铁了,面对其他的天灾……这跟给敌人送野餐篮子有什么区别?

    于是我掉转豹首,从大路上下来,一头扎入了通往米斯特雷湖的苍木林中。

    这地方真是疯狂啊,相信即使是美国打伊拉克打的最惨烈的时候都不会出现这么BT的地区……我一边走一边感叹着。整个瘟疫之地除了敌人还是敌人,所有的东西看到你都会疯狂的攻击。在我凌迟了第18只患了狂犬病见人就咬、一点也不知道“可爱能使猎物放松警惕”的道理的瘟疫犬之后,总算看到了森林的尽头,血色十字军的前沿阵地已经隐约可见。不过要命的是靠着皮肤对空气流动方式的感知,我也发现在前方600米左右有一队血色十字军的百人巡逻小队正在向我这个方向走来。

    若是平时,我能躲就躲,跟疯子沟通一向不是我的长项。但是我突然想到一个点子:如果能跟血色十字军的人打声招呼,并取得他们的支援,那我不是可以非常轻松的走过米斯特雷湖东到湖西的这一段路程,直接达到哨塔的东南方吗?甚至如果有一个血色的小队辅助的话,我应该能够非常轻松的就达到皇冠哨塔的正南方。如此一来,我岂不是能轻松不少?

    不过血色的人都是疯子,跟他们交涉还不如拿脑袋撞墙来的舒服一点。马尔兰算是很理智的了,也会有话不到三句就准备掐死人的可怕行为,这帮在第一线和一切东西作战的家伙能不能保有应有的理智真的令我很不敢去期待。

    无论怎样,只要有能多储存一点体力的机会,我就必须要试试看。说不定我回头得跟凋零者大大玩PK呢!于是在经过一阵挣扎之后,我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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