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戒毒所的风波(第1/2页)
强制戒毒所的民警必须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打骂、体罚、侮辱戒毒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索要、收受戒毒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三)挪用、损毁或者自行处理没收或者代为保管的财物; (四)违反规定为戒毒人员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五)私放戒毒人员。 …… 当我第一次踏入劳教戒毒所后,在整理自己的物品的时候,看到了墙上的这几条。 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越是提醒你不要干什么的时候,就说明那件事情已经非常严重了。 比如,国家不断的说要反腐!那是因为有太多的分子,而且已经到了不得不反的阶段了! 戒毒所说出了不得有下列行为的时候,同样也是一个道理——这种事太多,需要明文规定制止了! 但是那些事情制止的了吗?就像各种规定中的不能‘吃拿卡要’一般,那种规定出来之后,那些有权利的人就不会再吃拿卡要吗? 不,他们依旧还会吃拿卡要…… 大家可以仔细的观察一下周围的世界,每当出现这种条条框框的制约条件的时候,那些往往想制约或规范的事情却早已经泛滥成灾了! 在本章的开始,说这些是想提前给大家做一个铺垫——现实社会远比你想象的要黑暗的多…… 若说强制戒毒所就像是监狱一般的话; 那么劳教戒毒所就是监狱里最不良的监狱……因为强制戒毒所只要初犯!而这里呢!这里全都是复吸的! 一个又一个的女人,都是被抓进这里的……有几个是自己走进来的? 怕是只有我自己吧…… 我说过,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机会,我绝对不会来到这里!可是人生哪里有什么如果!我的脚已经踏进来了…… ………… 在我流产休息的那几天,李沐然给我说了关于王大野与何润之的情况。 何律师因为觉得自己是律师,所以,通过各种的办法来拖延自己死刑的日子。 但是,他自己很清楚,自己这次在劫难逃了。 而王大野则被强制戒毒。因为与何润之是共犯,所以等待这法律的审判。好在王大野确实悔过了,他自首了…… …… 我所在的劳教戒毒所,很大。 但是不在未央市,而是在另外的一个地方。 那时候,我基本已经脱毒了。有的只是,心里时不时悄悄翻上来的那个小妖精迷惑我说:“来点!” 那就是心瘾! 劳教戒毒所的工作人员,一脸严肃的看了看我的“简历”之后,便大手一挥的去做检查了。 检查完毕,换了囚服。我告诉自己,在这里度过六个月就可以出去了!一定要好好的戒毒! 跟一帮人分到了一个房间。房间很大,但是窗户很小,四处都不怎么透气……屋子四张上下床,包括我在内住着八个人。 我被一个女警员带到房间的时候,其他人去劳作了。毕竟是劳动教养性质,她们白天都是要干活的。 “这是你的铺,自己整理一下吧!没事看看咱们所里的规定,看你也像是个有文化的人,好好读读别犯事啊!”那个女警说完之后便走了。 我收拾好自己的床铺便坐在了上面,床板很硬,很不舒服。我都有些疑问,我自己干嘛要受这种罪…… 可是,想想阿木尔还那么小,我能不坚持吗? 除了戒毒所,我能去哪里?若是自己在外面,我很清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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