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零二章 最后的十二英雄(第3/4页)
或无奈的情绪:“我啊,注定就是要和拉克西丝那家伙吃得死死的了。当年她挂掉的时候还觉得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却万万没想到,一千年后,所有欠了那家伙的,却都得还在她后人身上呢。”
说到这里,暗夜精灵菲拉蒂尔女士,这位明明身为启明战争时期最伟大的英雄之一,却从未见自己的名字留下来的老牌传奇,在沉吟了片刻后,慢慢地道:“你的先祖拉克西丝对我有救命之恩,而且,我能够制造出夜天之书这样堪比神器的宝具,也有一大半是她的功劳。一千年间,夜天之书换了好几个主人,我观察过,却没一个让我满意。虽然我也从不干涉他们便是了。一直到遇见了你。无论是天赋、心性、意志还是三观,都还是挺对我的口味的。正好上一任夜天之书的主人挂掉了,我便收回了那件宝具,设计了一个局面,让她名正言顺地到了你的手里。所以,你别多心,这些都是你应得的。那些孩子现在宣誓效忠的也是你。”
“嗯,我确实算是史上最强大的夜天之王,就算是没有了夜天之书,那些孩子也会对我不离不弃,这样的信心我还是有的。”疾风用理所当然的口吻道。
果然这才这丫头的本性啊!为什么人人都觉得这是个乖巧和善的好姑娘呢?菲拉蒂尔露出了(||| ̄▽ ̄“)这样的表情,但还是忍不住没有把捏好的拳头砸上去。
“另外,关于拉克西丝和您当年的故事,我也挺好奇的,您为什么会跑到家师那里打工我就更好奇了。不过这次就不提了。咱们还是回到黎明骑士和克诺乌斯大帝的故事吧。”
菲拉蒂尔横了对方一眼,沉吟了片刻,叹了口气,总算是换了一副历史讲述者的正经口吻:“我认识帕恩和克诺乌斯的时候,他们俩已经是20岁的青年了,距帕恩和蒂朵相遇相识,也有一年多了。那个时候啊,他们俩组建了一个小型的佣兵团,记得是叫‘铁布拉兄弟会’什么的。别误会,虽然听起来像是吃的但其实不是,那是为了纪念帕恩和克诺乌斯相遇的地方,一个叫做铁布拉的小山村。”
“克诺乌斯是当时的迪玛希亚侯爵的次子,而帕恩只是一个小骑士庄园的继承人,但有趣的是,若能才能、聪颖、天赋乃至于手上的剑技,克诺乌斯都要优秀得多,但团长却偏偏是帕恩。”
“嗯,这我在了历史书上是读过的。官方说法是,天生就拥有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悲天悯人的圣贤心怀,所以感染了一大批英雄,愿意为其效死。”
“所以啦,官方说法做不得准嘛。”菲拉蒂尔笑道:“大家只是觉得这是个单纯的笨蛋,天真的老好人罢了。迟早有一天是会死于他的天真。由于这家伙实在是太单纯了,单纯到大家都觉得这种家伙要是死了便实在是太可惜了,于是便愿意帮助他。当然,这是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之下。”
“别不承认,你们其实已经被感染了呢。”疾风忍不住笑了。
“是啊,等到大家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莫名其妙地变成万人赞颂的英雄了。譬如说,赛摩那家伙,可一直在絮絮叨叨地说‘我可是战争野狗’啊,‘攒够了钱要去招兵买马的’,‘劳资连下克上的对象都造好了啊’之类的……”
疾风默默地点了点头。她知道这位叫做赛摩的人,虽然并没有位列十二英雄,但其实在史书和传奇中的出场率都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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