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砍头!(第3/4页)
名心黑手绝,在江湖斗争中家族倾轧里,不是战友,就是敌人。有必要时,我也只好杀了青灵子这个老骗子。我已筹划好了一切,对于三长老南宫无命和张钓诗及他们勾结“西门世家”西门小错的阴谋诡计,我一定要先下手为强,先发制人。或许你们大家,会认为这是一个可悲的悲剧,“拔牙”行动之后是“摘心”行动,“摘心”行动之后,又是“锯腿”行动,南宫无命主张的“锯腿”行动之后,又是漫长的斗争,交替地展开重复轮回永无休止着……但是,我又能有怎样的选择呢?让我坐地待毙闭目等死吗?那不可能!为了自保,为了生存,我南宫无名,只好筹划了下一个行动。一个崭新全新的杀人行动。我的这次行动叫做“剁手”——不错,就是“剁手”行动。人们都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裳。”又说:“衣裳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这些老话,安在我和老三南宫无命头上,就特错特错了。我先声明,我南宫无名,可是拿我三弟南宫无命,当作手足兄弟的,可是这个“手足”,那是一点也不讲我当兄弟啊!既然“手足”已如同我的那只废手一样,不但毫无作用,反而处处反噬发疼,留着它,反不如壮士断腕,一发剁了省心干净!没错,我就是要剁了我的“废手”,剁了我的亲弟弟南宫无命!不是我这做“哥哥”的心狠,他这个当“弟弟”的,哪有一点做兄弟的样子,远的不说,就说花想容这件事吧,我就该剁掉他的狗命八百六十四次,都不解恨!花想容是风月场里,出了名的“婊子”,最当红的时候,她身边的男人恩客,都是楚羽楚二公子南宫华树南宫大少爷等等这样风流潇洒一掷千金的王孙公子巨富豪商;不过呢,俗话讲:“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日好”,现在的花想容,也到了人老珠黄残花败柳的失宠过气时代;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即使花想容的姿色已远不如昔,但对于我和南宫无命这样的糟老头子来说,还是视若珍宝,敬若天仙的。那日,是南宫大少爷的祭日,花想容念着她跟南宫大少爷生前的一段情愿,大老远的车马劳顿,来到“南宫世家”祭拜大少爷,我见这女子有情有义,风韵犹存,就“好心好意”的,留她在“南宫世家”,“小住”了几日。近水楼台先得月,我把花想容安排到我的别院休息下榻,也好方便我老人家就近沟通交流研究“琴棋书画”“花鸟鱼虫”,一吻芳泽。没想到,这么一事“风雅”之事,让南宫老三那个“龌蹉”的家伙知道了,居然恬不知耻的不顾“兄弟情谊”,带着人,硬把我的花想容大美人,请到他的住所,观摩检阅鉴赏他收藏的“刀枪剑戟”“诗词歌赋”了!我呸他一脸啊!他一个目不识丁的“大老粗”,舞个刀弄个剑翻个跟头耍个猴,他还算在行,和花想容大美人聊你妈个“诗词歌赋”啊?!还不是打着“文艺”的幌子,干着“皮肉”的勾当!装你妈蛋的“文艺老青年”啊!太不要脸了!花想容大美人,被南宫老三,这一“请”过去做“艺术探讨”“文艺交流”,就是一个多月,我等的脖子都长了,后来,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就气势汹汹的过去“讨人”,我叉,南宫老三那个不要脸的,居然把花想容藏在他的卧室里,拒不交人!这还能忍?绝不能惯着他!当下,我南宫无命,大英雄,冲冠一怒,为红颜,就跟南宫老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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