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身陷(第3/3页)
、盐政、河政,扬州及其周围的两淮地区,处于这三大要政的冲要之地,遂成为东南一大都会。扬州北临淮河、南拒长江,处于长江与南北大运河的交汇点。“以地利言之,则襟带淮泗,锁钥吴越,自荆襄而东下,屹为巨镇,漕艘贡篚,岁至京师必于此焉是达。盐业之利,邦赋攸赖。若其人文之盛,尤史不绝书。”扬州成为全国著名的交通、经济和文化中心城市之一。交通的发达,以盐业为中心的社会商品经济的繁荣,南北文化在此交汇,促进了扬州的文化发展。扬州是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人文荟萃”之称。“怀才抱艺者莫不寓居于此,四方贤士大夫无不至此。”正是历史的真实写照。这种格局的形成,除交通条件、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外,与经济条件,特别是明清时期两淮盐商对文化事业的支持,有着极大的关系。盐商虽然有着足够的财力用于自身的享受和经营,但很难说每个都有足够的实力来保证自己的社会身份、个人地位与家族声誉受到社会的尊重,因而盐商为了确保个人成功感的满足及自身的社会声誉,常常采用兴办学校、结交文人、招致名士、收买字画、收藏名物、扶助贫士、刊刻贮藏图书等种种文化活动来达到此目的。这些文化活动从主观上是为了满足自己对社会地位的心理追求或个人的学术爱好,但客观上推动了扬州文化事业的一度繁荣
乾嘉以来,盐商报效捐输渐多,又要支付清政府的“帑息”,加之官吏的勒索和本身的奢侈生活消费,便日渐陷入外腴中瘠,入不敷出的困境。盐商为了克服深重的危机,不断抬高盐价,加紧对消费者的搜刮,贫苦百姓至于淡食,引起民怨鼎沸。结果私盐因官盐价高而盛行畅销,官盐壅积滞销,盐课欠额日多,直接影响清政府的财政收入。清政府为了增加盐课收入,对盐法进行改革。道光十二年(1832)两江总督陶澍改淮北引盐为票盐,三十年,两江总督陆建瀛又行票盐于淮南。以后,票盐法又逐渐推行于福建、两浙、长芦。在票盐法施行中,取消了引窝,无论官绅商民,只要纳税之后皆可承运,并且在区域之内,无论何县,都可随便。
同治五年(1866),两江总督李鸿章为凑集军费,责令票商捐款,并且准其作为世业,以后不再招新商。从此以后,盐商仍是获有世袭垄断特权的商人。辛亥革命以后,清政府被推翻,但盐商仍作为商人而沿袭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