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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回去(第2/3页)

    热在说话,时间就这样一秒秒的过去,外面的风景早已经连成了一条线,看上模糊一片,只有车内还有前面才是清晰可见。

    当速度达到了光速,空间就会完全扭曲,时间就会停止。速度的积累,会让时间达到质的改变。两个原本看似没有关联的概念,就是那样联系在了一起。就像是凌云,原本一个平凡的大学生,就是这样开始跟世界上的天才接轨,他终究要创造属于自己的时代,一如当年的霍金,一如当年的比尔盖茨。

    在不同的领域,或许是在所有他可以触及的领域,不过那都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凌云,最为迫切的事情,就是构建自己的商业帝国,实现他登顶的梦想。其实每个人都会有对权力还有金钱的渴望,凌云也是如此,只不过他的这种渴望弱了一点罢了,或者可以说是他把友谊,亲情,爱情看的更为重要。

    如若不然,现在的他,恐怕就已经名扬世界了。

    作为一个拥有无数知识的青年,他的经历还有前途,根本就不能够用平常的方法可以丈量的。

    偏过头,柳沫看着凌云欲言又止,然后略微眨了眨眼,轻声说道:“我有一件事情想要问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似乎有些郑重。

    “恩?什么事情。”

    “你真的跟林琪分手了?”

    沉默了一会,“怎么想起问这个问题了。”说这句话的时候,凌云目不转睛的点了点头,“今年我还过了一次千年的光棍节呢。”

    “怎么会分呢?”

    “有些事情总是身不由己的,很多东西,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原本以为即使前面是波浪滔天我们也能够携着手一起走过去,但是想象终究没能够抵挡住现实的无奈,我们双方都有责任,没有办法。已经这样了,就没有办法继续回头。”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有些低沉。汽车急速向前行驶,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就不要再去追溯。

    ……

    现在正是昼短夜长,等到凌云到家的时候,天已经有些微暗,在夕阳之中颇为有些冷意,冬天不管白天阳光多么的灿烂,到夜晚来临时,那股寒冷总会从大地上一点点升起,直到第二天太阳重现出现,阳光再次炙烤大地之时,才会逐渐升温。

    一直以来,基于这种原因,凌云并不是十分喜欢冬天。虽然有这样一句话,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或许这只是表达了对美好事物的一种殷切的期待,总之凌云喜欢夏天胜过冬天,即使这时有飘荡的雪花,有银光素裹。

    家里,老妈正在跟优璇姐热情的讨论着,谈论着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利坚,那个在世界上最为发达的国度,它们的风土人情,它们的地域文化。其实这些东西,只有身处其中,充分感受了之后,才能够真正的了解,如果只是听别人的道听途说,很难有太过深入的了解。最多也只不过是一点,潜意识里别人所灌输的印象罢了。

    就像是一千个人的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同一个国度,不同的人去了会有不同的感受,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其实很多时候,经历远比读书更为重要。

    “我回来了!”

    踏入了屋内,凌云把钥匙放在了茶几上,然后出了声音。不过很可惜,老妈跟苏优璇两个人根本来不及理会他,被忽视了,很无奈的想到。

    一旁正在聚精会神看着老爸,轻轻抬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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