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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把它当作这篇文章的结尾吧。
2010年11月北京阳光花园
会做狗的灿灿1
灿灿是我家的一条波美狗。它柔顺的长毛是三种颜色形成的,身上整体的毛是棕色的,头和背上毛尖的毛是栗子色的,尾巴是栗色的,而卷起来的毛是芦花色的,拉丝一样的自来卷,是美发院里也很难做出来的那种自然美。它被我起了这样一个小姑娘的名字,是因为它性格活泼,面容灿烂,对人火辣辣的热情,很受我喜爱,便给它叫了个响亮的名字“灿灿”,我感到这个名字起得形象贴切。
其实我是不喜欢养狗的。我曾养过狗,我被狗折腾得发誓永远不再养狗。而灿灿来到我家,不是我的本意,也不是家人的本意。灿灿的来历颇有意思。有一天晚上,月光很亮,我在大院里散步,回家的路上,身后悄悄地跟了一条小狗,而且越跟越近。我不知道它是什么企图,就没理它,但它跟我跟得更近了,几乎要跟到我家门口了。这条狗是被遗弃的,还是找不到回家的路我抱它,它虽然有点惊异,但没有拒绝。它是条漂亮的上等的波美狗,不可能是被主人遗弃的,有可能它是从家里偷跑出来,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我替它急,它的主人一定为找不到它而在着急吧。也不知道它的主人在哪幢楼,我把它抱到几幢楼前,希望它能认出回家的路,找到自己家,可全成徒劳。走了几圈,是它认不出自己的家,还是不愿回它的家,它仍跟我后面。我把它抱到另外一小区,它还是没有找到自己的家,它看我不知所措的样子,也不知道去哪儿好了,再不敢跟着我了。这时,过来几个民工,顺手把它抱走了。我说,不好,让这些人抱走,八成会被卖到狗市上去的,那不知它会遭什么罪我毫不犹豫从民工手里把狗抢了回来,抱回了家。抱回家,虽然它惊恐地发抖,但它的脚一落地,就活泼地给我们摇尾巴,亲热地吻我们的脚,它给人一种老朋友久别重逢的感觉。它对人的亲呢,让人心里很是舒服。
这狗尽管三番五次地跟我来,尽管非常漂亮妩媚,也尽管惹人喜爱,但究竟是留不留它,让我斗争了半天。最后,我决意还是不养为好,这不仅仅因为是别人家的狗,留在家有种偷的嫌疑,更重要的是我不愿意养狗。曾经两次养狗的那种痛苦经历,仍有铭心刻骨之感。我是发过誓不再养狗的。我抱它到几幢楼下,接着找它的主人。我们在大院里转了好些幢楼,没有看到一个找狗的人,它也没有挣脱我怀抱的举动,似乎把抱它转来转去找它主人的举动,当成了宠爱般地游逛,嘴巴亲吻着人,满脸的喜悦,让人觉得再找下去,把它给了它主人,是在做一件对朋友不友好的事情。我又把它抱了回来。朋友说,这狗跟你们有缘,跟谁谁有福气,就养着吧。这让我着实为难,找不到主人,扔了不忍心,看来非养不行,只好不情愿地把它留下了。但愿哪天它的主人看到它,能把它认领走。
灿灿不仅是个活泼的狗,且是个精灵的狗,它把家里每间屋子,每个角落察看了一遍,就到卫生间撒了大泡尿。这让我大为喜欢,我十分讨厌随处撒拉的蠢狗。过去养过的两条狗,就是蠢狗,任你怎么引导它去卫生间撒拉,它仍在任何地方随便撒拉,甚至在厨房。它能自觉上卫生间撒拉,说明它被培养起了良好的生活习惯,说明它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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