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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说的那样,”对动物没有应尽的什么义务。”这种观点是一种令人厌恶的粗暴,西方的一种野蛮状态,其来源是犹太教。然而,在哲学中,这一观点是建立在人和兽之间巨大差别的假设上,尽管一切证据与此相反,众所周知,这是笛卡儿比任何其他人都更加清晰有力主张的学说:这确实是他的错误的必然后果。当莱布尼兹与沃尔夫遵照笛卡儿的观点,用抽象观念建立他们的理性心理学,并构造一个永恒的有理性的灵魂时;于是动物界的自然要求显然起来反抗这种独有的特权,这种人类不朽的专利,并且大自然在这种情况下,也总是悄悄提出它的抗议。我们的哲学家们,由于他们的理智良心不安,不得不赶快为他们的理性心理学从经验方法上寻求帮助;他们于是企图揭示在动物与人之间存在一巨大裂隙,一个深不可测的鸿沟,不顾相反的证据,把两者描述为本质上不同的存在物。这些努力未能逃过布瓦洛bileau1的嘲讽;
因为我们发现他这样说:
”野兽也上大学
而且还在一个系里注册”
1布瓦洛nila,1636-1711,法国作家,经典主义理论家。
这种假设终归是断言动物不能够区别它们自己与外在世界,而且不能有任何自我意识,任何自我要回答这样可笑的原则,只要指出一切动物,甚至最小与最低级的动物中固有的无限利己主义就够了;这就充分证明,它们是多么完全意识到它们的自我和外在于它的世界是对立的。如果任何信奉笛卡儿见解、头脑中带有这些观点的人,突然发现他自己被老虎抓住的话,他会在极度暴力强迫之下认识到,这样一只野兽区别他的自我与非自我,是多么清楚。我们注意到,许多民族,尤其德国人的语言中有一种罕有的谬论,这和这些哲学上的错误是一致的。对和生命过程有关的最普通的事情来说,对食物、饮料、怀孕、生育;对死亡以及尸体;这样的诸多语言都有只能用于动物、不能用于人的特别字或词,这样便可避免对两者使用同样词语,而且两者本质上完全的同一性被言词差异所掩盖了。现在,鉴于看不到古语中有这种双重表达方式的任何痕迹,而是坦率地用相同词语表示相同事物,可以推断,这一可悲的伎俩毫无疑问出自欧洲教士的策划,以其亵渎的言行,无休止地否认与咒骂一切动物中活生生的永恒实在。这样就奠定了在欧洲习惯于对待兽类的那种野蛮残暴的基础,一个亚洲高地的土人则不能不以极端憎恶的正义眼光看待这种野蛮与残暴。在英国则看不到这一无耻发明;当然这是因为当撒克逊人征服英格兰时,他们还不是基督徒。虽然为此,英语与这奇怪事实有点相似之处,它把所有动物视为中性,用代名词”it”它表示它们,正好像它们是无生命之物似的。这一习语听起来十分令人讨厌,尤其就狗、猴及其他灵长类动物来说,更是如此,它显然是教士的计谋,企图把兽类降低到无生命物的水平。古埃及人,他们整天整日地奉献给宗教,习惯于把一个人的木乃伊和一只牛鹭,一条鳄鱼,等等的木乃伊,放到同一墓穴中;而在欧洲,把一只忠实的狗埋葬在他主人墓旁,则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一种可憎的行为,虽然也许就在那里,它曾满怀着在人类那儿是找不到的忠诚与情感,等待着它自己的死亡。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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