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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因为觉得自己是神的意愿的工具而确信自己已处于恩宠状态。在前一种情况下,他的宗教生活倾向于神秘主义和感情主义,而在后一种情形里则倾向于禁欲行为。路德接近于第一种类型,而加尔文宗则无疑地属于后一种类型。加尔文教徒当然也想“只通过信仰”来得救,但既然加尔文用怀疑的眼光看待所有纯粹的感觉和情感,而不管这些东西显得多么崇高,那么信仰也就必须以其客观效果来加以证实,以便为这“唯一的确实性”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它必须是“有效的信仰”,救赎的感召必须是有效的神召沙瓦宣言中所用词句。
如果我们进一步问,加尔文教徒凭借什么样的成果认为自己有能力辨认真正的信仰呢答案是:凭借一种有助于增添上帝的荣耀的基督徒行为。什么行为能起到这个作用则只有在上帝自己的意志中才会有答案;他的意志或者直接通过圣经来启示,或者间接地在他所创造的有意义的世界秩序自然中体现出来。特别是通过将自己灵魂的状况与选民的灵魂状况相比较,比如按照圣经的说法就是和大主教相比,便可知道自己的恩宠状态。只有上帝的选民才真正拥有这种有效的信仰,只有他才能通过他的重生和由此而来的全部生活的神圣化来增添上帝的荣耀,靠的是实实在在的而非表面化的善行。正是通过他的意识,他的行为才是以他自身内一种为上帝的荣耀而工作的力量为基础的,起码就其行为的最根本的特征和持恒的理想“须遵循的提议”来说是这样。他也意识到,达到这种宗教所力求获得的最高的善,即被拯救的确定性,不仅仅是上帝的意愿,而且应该说是由上帝促成的。新约哥林多书第二卷八章五节证明了这一切是可以达到的。因此,无论善行作为一种获得救赎的手段是怎样地无用,因为即使是选民也仍然是血肉之躯,他们做的一切绝对达不到神的标准,但善行是必不可少的,是成为选民的标志。善行不是用来购买救赎,而是用来消除罚入地狱的恐惧的技术性手段。在这个意义上,善行有时被看成对救赎是直接必须的,或者说那“唯一的所有物”便取决于善行。
实际上这就意味着上帝帮助那些自助的人。因此有时人们指出加尔文教徒自己创造了自己的救赎,或者更准确他说,创造了对得救的坚定不移信念。但这个信念不可能象在天主教中那样存在于个人所为善行的逐渐积累过程,而是存在于全面系统的自我控制之中,这种自我控制时刻面临着冷酷的选择:成为选民还是沦入地狱。这样我们便遇上了我们这次研究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我们都知道这种思想在归正会及各宗派中有越来越明确的阐述。然而,路德宗却曾一再指责这种思想回到了以行事获得拯救这一教义。不管被指责者反对将他们的信条与天主教教义混为一谈的抗议是多么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这个指责指的是归正会给普通基督徒的日常生活带来的实际后果的话,那么,这个指责肯定是有道理的。因为比加尔文宗信徒对道德行动的宗教性评价更为强烈的形式也许从来没有过。但是,对于这种善行救赎说的实际意义最为重要的是什么,则必须从对其特殊性质的认识中去寻找,因为这些特性形成了他们的伦理行为的独特之处,并且使其与中世纪普通基督徒的日常生活区别开来。不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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