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第一部 第九章 终结版(第5/6页)

    对得起观众的中年大夫替我精心医治。

    十天之后,我外伤恢复良好,终于可以拄着拐杖下地走动。

    我来到外面,呼吸着新鲜空气,顿觉得生活多么美好,有空气多么美好,有脚多么美好。由此可见,人果然是一种十分贱的生物,总是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林元宵。以前我们之间一直有一种不明不白的关系,如今她结婚,使得我们之间变得没有关系,最多也就是朋友关系。

    二毛走到我身边,说,在想什么哪?

    我说,一个女人。

    二毛说,看来你也不老实啊,这些天在床上憋坏了吧?

    我说,憋什么?

    二毛说,那个啊!

    我说,哪个?

    二毛下半hen一挺一挺地下流比划,挤挤眉毛说,就是那个啊!

    我恍然大悟,说,我们可什么都没有。

    二毛说,鬼才信你。

    我说,她已经嫁人了。

    二毛激奋说,抢!

    我说,也许她现在过得很幸福。

    二毛更加大声说,抢!

    我有一段时间不再跟这个老流氓说话。

    后来的接触使我明白为什么二毛对抢如此情有独衷,原因是他职业就是强盗,用委婉的说法就是侠盗。

    此人自幼孤儿,从小偷到大,长大后由偷升级为抢,一次失手被抓进官府后对官府恨之入骨,确立志向,专门偷抢达官贵族和官府中人,从此为自己冠上侠盗之名,偷遍野城无敌手,后栽在野城黑道老大黄爷手里,为其收服,受到所用。

    一天晚上,月明星稀,一女子蒙面潜入到了屋子里,其实不该说是潜入,因为她是从大门光明正大地进来的,二毛这家伙以为自己是贼,所以觉得别的贼不会来偷自己,所以夜不闭户。

    当那个女的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十分吃惊。二毛像死猪一样地睡在地上没有警觉,这不能怪他,自从前天我可以扔掉拐杖后,他就在我的要求下带着我逛遍了整个野城,这时候已经是精力透支。

    人的本能是在吃惊的时候会喊出来,可是我喊不出来,因为当一把寒光闪闪的剑距离我的脖子只有0。01厘米的时候我无论怎么也喊不出来。我当然不会自作多情地认为这女孩是对我有意思遂夜黑风高前来以身相许,相比之下我更本能地以为她是那个叫冷的中年人派过来杀我的。

    幸好这两个假设都不成立。

    女孩把我夹住,我说的是用胳膊,几个起腾在屋檐上忽高忽低胡乱走动——至少我是这么认为,因为她就这么忽腾忽腾地飞檐走壁了一刻多钟,估计把这没多大的野城包了两个圈。夜风在我耳边呼啸的时候我以为她是想混淆我的视听,使我不知道正确的方位。在这个时候无论是吃力瞎跑的她和我都十分痛苦。

    女子最后将我带到一间房子里,房子很简单,简单到没有一样家具,当然,也可以说有一样,假如神龛算是家具的话。

    女子摘下黑布,果然是打我一棍的那个女孩。

    冷爷背对我们,说,你们来了。

    女孩已经气喘吁吁,将我放下,说,是。

    冷爷说,你退下吧。

    我和女孩同时应了声是,然后我就连滚带爬地往门外爬跑。女孩很不近人情地拔出了剑,挡在我的面前。我马上自动退后,心里想,要是我这时候有武功在该多好啊。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