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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初显身手(第1/4页)

    吉普赛人的车是一辆茶色“丰田”面包车,白朗宁没有发现车牌,显然这是一辆平时不大使用而在关键时候才用的黑车。

    伊赛克右手握住一把美国陆军用的点四五柯尔特自动手枪,左手漫不经心地把在方向盘上,和白朗宁聊着。面包车在崎岖不平的山道上像一个喝醉了的酒鬼,跌跌撞撞地跳跃着前进。

    “白朗宁,”他现在很亲热地称呼对方。他们已经是战友,有一个共同的敌人,他们已经变得很熟很随便了——至少吉普赛人这样认为。“你用一把枪就够了吗?”

    “够了。”

    “你难道没听说过有一句话叫‘真正的枪手身上绝不止一把枪’的吗?后座座位下还有一把点三八六发左轮,你可以多挑一把。”他猛一打方向盘,拐了个九十几度的弯。

    “留给你自己用吧。”

    “噢,别马着脸好像死了人似的。”吉普赛人瞟了一眼面无表情的白朗宁:“你应该向我们吉普赛民族学习,啊,一个多么好的民族!一个伟大而乐观的民族!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歌唱的民族!歌唱吧!用你的歌声去抒发你心中的爱,心中的恨——”吉普赛人又来了情绪,忽然做了个骇人的动作,左手丢开方向盘,双手伸向天空,头仰起,仿佛透过车顶已到了高远的天空之上做悠然而抒情地吟叹。

    “你最好住嘴用心开车!”白朗宁伸过手替他把住方向盘。

    吉普赛人很不满意白朗宁的不合作和干扰他,他当然也不会闭嘴,他又把话题扯回到了开始。

    “我看过你们的武侠小说。有一位什么刀王,每杀一人都要换把刀,身上随时都会摸出无数把各种各样的刀来,而你却绝对发现不了平时他放在什么地方,比我们最棒的街头魔术师还棒。”吉普赛人笑道:“还有你们香港人拍的枪战片,那些神枪手,抽出一把枪,啪啪几声,将枪一扔,又是一把手枪!啪啪,又一丢,啊,又是一把手枪,几乎像有一个小型军械库在他们身上,看着真带劲!”

    白朗宁忍不住微笑,却没有说话。

    他心情因为刚才的事而不好,不然他早已告诉这个对中国一知半解的吉普赛人,武侠小说中的绝顶高手是只用一件兵器的。像傅红雪的快刀、西门吹雪独一无二的剑以及陆小凤古今无双的灵犀一指,真正的枪手也用不着像暴发户土财主一样把所有的家私都藏在身上,他的朋友中,太平山下四把枪中的另三位:丁景泰、解超、萧鹏,就从没带过第二把枪在身上。

    至今他看过那部有“刀王”的武侠小说,它的作者一定是个写小说像印劣质伪钞一样快而粗糙,既不严肃脸皮又厚就像老母鸡下蛋一样草率的人。

    如果连一把枪也用不了,第二把枪有什么用。

    如果连一把枪也保不了,第二把枪有什么用。

    他这样想着,吉普赛人好像猜到了他在想些什么,或者只不过是碰巧而已,笑着说:“还有那位千古第一大侠,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李寻欢身上也就不止一把小李飞刀。”

    白朗宁苦笑,这倒的确是一个不好驳斥的证据——只是李寻欢每次发刀的手法和发的刀,都是一样的,而且从不用第二刀,一刀足以制敌。他扭头看窗外,忽然发现前面山道上零零散散地站着十几个人。

    “真的堵上了,怎么办?”伊赛克也发现了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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