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帕累托最优的条件(第5/5页)
如果阮经天没有深厚武技,那么身为执法人员的宫孝木就会背负卖淫嫖娼的罪名,深陷国安总署的大牢,甚至有可能被执行枪决。
阮经天不清楚哲国本土的公务系统和暴力机构是否也是如此做派,但是哲国在刺国的如此做派却表明哲国在刺国的日子根本不会长远。
因为没有规则、没有约束的系统迟早要走向崩塌,这是动力系统理论的研究成果。实际上,一个社会体系与动力系统很类似。动力系统要求每一个变量都要遵循规则,如果某一个变量不遵循规则,那么动力系统就不存在稳定均衡解,此系统随时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中。
人人遵守规则是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必要条件,帕累托最优又是系统稳定的必要条件。
譬如,社会约定不准抢劫的规则,在此规则下,个人通过合法的劳动,取得收入,提高自身利益,这个人就会达到在不准抢劫规则下的帕累托最优。如果没有不准抢劫这一规则,每个人都不会实现帕累托最优。一个人辛辛苦苦地工作之后,拿到所得,却被其他人抢走,这如何会实现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呢?即使抢劫者,也没有实现利益最大化,因为可能另外一个人会抢劫其抢劫所得。
允许抢劫的社会,最终结果是:没有任何人会合法地劳动,没有任何人会合法地创造价值。每个人都是赤贫,每个人都是得过且过。有能力的人都是劫匪,无能力的人被残忍地杀害。这就是刺国历史上许多所谓起义的真相,很多起义实际上就是把允许抢劫发挥到极致的情形。
想到刺国历史,阮经天的心情很沉重,刺国数千年的历史循环,就是在遵守规则之中繁荣,在破坏规则中败亡。每一个统治者都希望别人遵守规则,同时希望自己不遵守规则,正是这种个别人不遵守规则的行为,导致了整个社会的崩塌。
一个社会如何实现每个人都遵守规则呢?其前提条件是社会中的每个人,包括统治者或执政者,都是平等的,都是一个普通人,任何人都不能认为或被认为是超人或救世主。
具体表现形式是事前决策权、事中执行权、事后监督权的代表全部由普通民众选举产生,并且一个人最多只能有一种权力。这些权力的代表者首先是一个普通人,然后才是一个代表。事前决策权和事后监督权的代表人数必须达到一定数量之上,各行各业代表人数的比例应与普通民众的实际情形相一致。只有这样的机制,才能保证建立的规则不被破坏。
刺国历史上的统治者总是把自身看成超于普通人的一类人,譬如古代的皇帝把自己比喻为天的儿子,把各级官吏视为皇帝的仆人,各级官吏根据级别依此类推,直至把普通民众视为各级官吏的奴隶,普通民众应该得到的福利被视为皇帝和各级官吏的恩赐,在这种机制之下,不可能指望皇帝和各级官吏遵守规则。
统治者或执政者设定自身超人一等的机制,实际上为统治者或执政者破坏规则、实现私欲的最大化提供了制度基础,但是这种机制下的统治者私欲的最大化是通过牺牲普通人利益而实现的,因此统治者私欲最大化不是整个社会的帕累托最优,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系统是不稳定的。
阮经天暗下决心:一旦兔儿岭、困龙山附近的自立商贸区建成,他一定建立人人平等的机制,建立事前决策权、事中执行权、事后监督权相互分离的机制,而规则由普通民众制定,即使他自己,也必须遵守规则。破坏规则的后果就是,自立商贸区迟早要灭亡。(未完待续。。)
p:谢谢作者“千古一歌”的支持,他的作品《莫名的心碎》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