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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巡抚(第4/7页)

    原本的益都屯田、地方府军,以及少部分的察罕俘虏等等,如今所有者,总共两万四千三百余人。遵照主公去弱存菁的命令,已经将之改编了八成,共得精壮士卒六千余人。预计至多三五日内,便可全部改编完成。总计得精卒,应在千人上下。不用再从海东抽调军队补充,已经足够再重新编制成一个都指挥使司了。”

    “将要重新编制成的都指挥使司里,军官的组成,现在可有定案了么?”

    “八千人,需都指挥使一人,镇抚一人。十个左右的千户,一百个左右的百户,八百个左右的九夫长。另需副千户十人,弹压官十人左右、军司官百人左右。并及经历、知事、参谋、文案诸般文职官员。粗略计算,九夫长之外,共计需要武官百户以上者,大约一百二十一人。镇抚官军司以上者,大约一百一十一人。文职官亦需百人上下。”

    经过邓舍一系列的调整,有改变固有军职权责的,有加入新设职官的,海东军中目前有三个系统。

    一个是武将系统,都指挥使、千户、百户之类,是为主官,负责杀敌、守城等事。一个是镇抚司系统,镇抚、弹压、军司之类,是为政委性质的官员,专职给士卒们做思想工作,战前动员、战后抚恤,并有一部分的监督武将之权。这类官员,介于文职与武职之间。

    一个是文职系统,经历、知事、参谋、文案之类。掌职军中的后勤、辎重、地图、档案、来往文书,以及军饷之分放等事,并类如参谋,且有参与军机、谋划战事的职责。不过,他们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最终的命令决策,还是必须得由主官做出。

    这部分文官,大致控制了军队的物资补给,并且与镇抚司官员一样,也有一些监督武将、同时监督镇抚司官员之权。

    这三个系统的军官、文官之来源与任命,也各有不同。

    武将系统之军官,或者是出自行伍,或者是来自军校,全部是由枢密院任命的。

    镇抚司系统之官员,现在海东的军校里也专有这门课程,也或者是来自军校,也或者是起于行伍。给士卒们做思想工作,总不能不熟悉军中的情况。所以,这类的官员说是军职,只管政治工作;说是文职,却也不是弱不禁风。这一系统之官员的任命,名义上亦然由枢密院下达委任状,实则悉数出自枢密院的下辖机构,——都镇抚司。

    相比之下,文官系统之官员的来源就比较杂了。有从军职转为文职的,有从行省直接选任的,也有一部分也是出自军校的。不过他们有个相同点,委任的命令皆不是由枢密院所出,而是由分省亲自任命。

    看起来,三个系统,很繁乱。其实井井有条。因为权责分明。

    邓舍施行的是为主官负责制。凡涉及军事,行军打仗、布防城池,镇抚司官员与文职官员一概不许插手。打仗失利了,先追究主官责任。若因镇抚动员不利,再追究镇抚责任。若是后勤不利,则再追究文官之责。若因文案辨识文书有误,导致失利,则再追究文案责任。并且,如若真的是单纯由于文案辨识文书有误之责,那么主官就“免坐”,不再追究。

    简而言之,训练军队、设置布防,遇敌及战与临机决策之权,只有主官可以有。总揽全局。其余官员人等,只要管好他们的一摊就可以了,他们管的是“务”,各种各样的“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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