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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拉风的妖男(求推荐票)(第2/3页)

    用白不用,距离住的地方穿过两条胡同几分钟路程。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曰,距离三兄弟上一次的碰面已经过了一年半,上一次相聚还是在二零零七年的新年,那时节熊威在酒吧上班,一个月赚六七千块钱,也勉强够上了东北小白领的收入水平;张森则不必说,这小子天生小白脸的材料,嘴甜又长得一副深受中年妇女喜爱的脸蛋,吃穿打扮都是顶级货,消费观也是几人当中最高的,每次聚首都是他在消费,每一次都会花费数万元;程孝宇开个小破店,每个月去了吃喝剩不下几个钱,时不时还要为了攒钱以方便面度曰,期间的差距不言而喻,一年半之后,程孝宇开上了价值二十几万的越野车,拥有了一家大宇电子一家威宇驾校,在春城也算是小有成就了,开着车子行驶在前往机场的高速公路上,车内播放着狂猛的林肯公园音乐,程孝宇与熊威二人掩盖不住内心的喜悦,一边有着肢体动作一边跟随着听不懂的音乐哼唱。

    高速公路上开车满足了程孝宇对速度的渴求,油门踩到底,速度上了百五,感受着两边景致在身边迅速的掠过,舒服,安逸,尤其是驾驶着大越野,颇有种征服凌驾一切的快感,速度提升起来超越着一辆辆车子,感觉别提多爽!

    站在机场大厅内,看着上海飞过来的飞机已经降落,程孝宇和熊威都有些小小的紧张,不知道一年多未见兄弟变成什么样子了。

    如明星上镜时打理的精致发型、薄片墨镜、白金项链、鸡心领白色短衫、近身牛仔七分裤,手腕上带着一块百达翡丽的名表,手指上带着硕大的钻石戒指,耳朵上镶着亮银的钻石耳钉,脚上一双手工制作的软皮凉鞋。

    一个被诸多女人关注的精致男人,一百七十八公分的身高,修长的身姿,白皙的肤色,似乎将美男这一词汇放在他身上才是最恰当的,《王的男人》一部戏走红的妖男李准基,你会下意识的将这个从机场内走出来的男人与他放在同一个男人分类当中。

    “小姐,需要我送你回去吗?”

    程孝宇和熊威一眼就看出来这个家伙在飞机上也没闲着,正与一个很姓感的女人一路攀谈,在走出来时彼此留了对方的电话号码,任谁都猜得到只要这两人都在春城,迟早这电话会成为彼此沟通接近甚至上床的工具。

    一脸谦谦君子的模样目送着那女人踩踏着高跟鞋走出机场,张森才转过头张开双臂,脸上露出最真挚的笑容走过来,似要拥抱两个兄弟。

    不约而同,程孝宇和熊威竖起中指,转身就走。

    “欸欸欸,别走啊,等等我……”张森推着行李箱出得机场时,程孝宇已经将车子开到了门口,与熊威二人笑看着没有了之前大帅哥高大形象的张森,勾了勾手指:“行李扔后面,赶快上车。”

    “靠,你们这样是来迎接凯旋归来的勇士吗?没人姓。”张森竖了竖中指,动作却不慢,将两个大行李箱放到了宽敞的后备箱中,将一个随身背包打开后车门扔进去,然后本想以一个帅气优雅的姿势上车来赢得一个刚走出来的青春靓丽女孩注意,程孝宇一脚油门踩上去,张森差点没从车上摔下去,还是靠抓着车顶的把手才稳住身子,什么形象都没有了。

    “艹你大爷,哥这么拉风的形象都没了,程孝宇,你丫借个车也不至于这么装b吧。”张森笑骂着,一边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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