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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四章 追悔莫及(第2/3页)

    这个手机的原用户,原用户却告知他们前天这个手机就被抢了,还没来得急上报公安局呢。而问到如何被抢,抢劫者是谁是,这位粗心的用户只是摇头回答不知道。某天晚上,他在公园里某个角落一个人低头玩手机,突然一个人影冲过来,一把把他的手机抢走,消失在夜幕中。抢劫犯也迹可寻,手机打完扔掉。

    那么很显然抢夺手机就是为了今天举报电话,那么打举报电话的人很可能就是抢手机的人,但他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是对警方有怨恨,要把警察聚集起来一起灭了?这不是太麻烦了吗?如果真的对警察有怨恨,凭借他用飞刀杀几十个警察的身手,直接埋伏在警察下班的路线上不一杀一个准?而且这样一来是否真的有入室强奸事件?科长和青橘谁在说谎?或者还隐瞒了什么?

    所有警察们都感觉到这次事件错综复杂,头大不已。而且两人口供中都多次提到“你怎么不喊雅蠛蝶?”这句话。这几乎是两人口供唯一共通的地方,虽然口供中说话的人不同,但台词却一模一样。这会是什么隐藏线索么?

    为此,警方特地从鉴黄师手中提取大量与“雅蠛蝶”有直接关系的影视作品,一众警官聚在一起看了一个通宵。最后,不少人表示有必要给自己拷贝一份,可随时观看,为下一步研究案情提供方便。局长批准了这提案,并特别表示这是公安局机密,不得外泄。会场上气氛严肃,人嬉笑。

    次日,科长直接被起诉,以杀人犯同伙的罪名。警方讨论结果认为一个人用飞刀杀这么多武警是不可能的,一定还有同伙。那么科长显然拥有巨大的嫌疑。而且真凶实在太难抓了,也有拿人充数顶罪的意思。

    这个受社会关注的案子,开庭程序也执行的特别。在法庭之上展开了极其激烈的唇枪舌剑,一众死亡警察的家属们全都情绪激动,他们不少人都直接认定科长就是杀人凶手。科长的律师极力辩护,法庭的激烈程度几乎差点要打起来。但最终宣判结果,却是科长罪。那也是当然的,科长的确没有杀人,也没有任何证据表示他杀了人。

    科长被释放,局长终于奈寻求特种处突“红王”大队帮助。但是这方面红王再强,能给出的帮助也十分有限。最多只能怀疑这人可能是冯胜,但也只是怀疑而已。如果说身手好点,身材魁梧点就是冯胜,那也太武断了点。而且以飞刀杀几个武警这边处突队员大都可以,这毕竟实力不是一个层次,理解上也有所不同。退一步讲就算是冯胜,此时也已经抓不到他了。就算警方第一时间封锁了街道,各车站路口等等,冯胜依旧还是可以出去。

    红王队长王敬业解释:“比如随便找一辆车,可以用手攀住车地盘,就像吸在下面,跟着车走。外面摄像头根本拍摄不到,检查也很容易忽略。以冯胜的身手,吸上一天也不成问题。”

    局长只能长叹一声,原本想把科长搞成杀人犯,但法庭败诉。而把青橘一个女孩子定义为杀人犯显然不现实。难道最终只能宣布杀人犯在逃吗?

    三天过去了,警方出动全部警力试图寻找,但依然果。局长奈被调离岗位,也没有直接撤职这么彻底。局长上任当然也要表示决心,一定要试图揪住那个疯狂的杀人犯。但这年头头案多的是,真正能像柯南那种直接眼睛片反光吓尿凶手的到底是少数。随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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