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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三(第2/5页)

    转运使,负责刑狱公事的提刑官及负责赈济的提举,四个大员互不统属,都直接对朝廷负责。而一县之地,除了知县外,还有县丞、县尉、主簿,一州之地还有通判,知州等。这些职位虽然没有路、府正职那样具有实权,却待遇丰厚,至少结局比起被裁撤回家好得多。

    没等众人想好了去盯那个地方副职,赵时俊又烧起了第二把大火。他上书给大都督府,要求改变以往地方官职太多,人浮于事的情况。建议明确路、府一级官员职责,裁撤虚职,把相关职位与大都督府下部门或朝廷各部直接挂钩,以免地方和中央行政重复,令百姓无所适从。

    文天祥允之,奏请幼帝赵昺。十月末,帝昺下令,各路安抚使只负责维持地方正常运转,替朝廷管理百姓,不再负责军务。而转运、提刑二职及其从吏,皆不得干涉地方日常政务。转运使负责地方税收钱粮,归属户部之下。提刑负责地方诉讼复核,归属刑部之下。提举撤消。另外,参照左相陆秀夫的建议,在各路增加学政一人,负责替天子教化百姓,使百姓明礼仪,知约法。并且在灾年有赈济地方的权力。(请到17k支持酒徒,支持正版)

    在县这个级别的官位上,帝昺下令,将县丞与县尉合并为县尉,由其负责地方治安。将主簿职责归属于转运使之下,负责地方税务。在县尉、主簿之外,增设立督学一人,归上级学政管理。将区长、里正归为朝廷正式官员序列,其任命由地方百姓推举而生。其他不如流的小吏,则由县令自行任命,每县不得超过十五人。这些小吏,亦不得干涉区长、里正分内事务。

    这一下,地方上的散职又少了三分之一。僧多粥少,冗官们眼睛更红,恨不得将赵时俊从家中拖出来撕碎掉,免得他再烧第三把火。无奈赵时俊生来胆大,很快提出第三条建议,各府、县主官,有在地方上推行《临时约法》,帮助百姓选举区长、里正的职责。到任后半年之内,区长、里正选举没有举行,或不经选举指派区长、里正,以失职论处。

    行朝官员忍无可忍,跳起来指责赵时俊蓄意扰民。本来大伙在制定《临时约法》时,就做好了有法不依的打算。官员们的如意算盘是,利用约法规定县以上官员需经科举的漏洞,将县、州、府各级职位抓在手中,然后消极怠工,让区(乡)、里一级的小官产生办法照旧,把选举制消灭于无形。昔日王安石变法,大宋官员们就是用这种办法阻击新法推广的。而王安石失势后,旧党重提旧法,被发配到地方的革新派官员也是用同一种手段进行对抗。有法不依,是大宋官场惯例。而赵时俊的建议,显然让众人的如意算盘完全落空。

    众人争吵不止,就在这个时候,左相陆秀夫再次站了出来,呼吁官员们尊重约法。既然大伙在约法大会上立誓,要以生命捍卫约法,就不要出于私心而试图曲解它。否则,要此约法何用?

    “约法不过是奸相文天祥揽天下大权于自己之手的工具,如今,他如愿揽权在手,自然不会给我等好脸色看!”御史大夫叶旭红着脸在朝堂上咆哮道。

    “此乃朝堂,叶大人若无应对之策,请勿说这等无凭无据之言!”陆秀夫不悦地斥责道。叶旭语塞,无奈地将头转向陈宜中,却发现陈宜中又开始在朝堂上打瞌睡,不肯带头再发一言。

    “老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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