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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一章 外交!(第2/4页)

    

    常言意叹息一声:“报国原是好的,只是我独疼爱儿子,不想大局,心胸实在狭隘,请高将军千万不要在意。”

    高飞一笑而道:“谁家父母没有儿女?谁家儿女不受父母疼爱?谁家父母又愿意把儿女送到战场上去?这原本人之常情。不知道老先生的公子姓名?”

    “常梦凯。”

    “常梦凯?知道了,等到新9旅执行完任何后,我立刻让其与两位相见。”高飞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只觉名字有趣,忽然心中一动:“常梦凯?莫非是为了纪念何人?”

    “正是,原是为了纪念袁世凯袁大总统。”常言意一点也不隐瞒:“常言意早年得袁大总统赏识,命我充当驻德国大使馆武官,后又调回国内,于外交部内任职。大总统仙去之后,常言意心灰意冷,带着家眷回到四川老家,再不过问政治。又给小儿取梦凯之名,意为我常家世世代代不敢忘却大总统之恩,让高将军见笑了。”

    高飞这才了解,微微点头:“晋康先生是老外交官了,想来对外交细节了如指掌了。”

    “了如指掌不敢说,但老朽正在撰写一文,以图希望将我所知道的北洋外交一一展现于后人。”说这话的时候,常言意颇有自得之意。

    “哦?”高飞原本是这么顺口一问,但没有想到却问出这个一出:“未敢请教。”

    常言意撸了一下胡子:“世人说起我北洋时期外交,总离不开丧权辱国、一塌糊涂等字,简直就是一部‘国耻史’、‘卖国史’离不开‘误国’、‘无能’、‘卖国贼’、‘汉歼’、‘妥协’、‘投降’等等等等,其实,何其荒谬!

    外交上,如孙中山和袁世凯,人们已经形成了刻板的思维,前者好,是革命先行者;后者坏,是坏蛋卖国贼。大总统在外交方面的恶名,主要来自关于‘二十一条’的交涉,总认为他为了称帝,投曰卖国,不惜接受‘二十一条’。但但实际情形恰恰相反。事实上,大总统并未接受‘二十一条’,在双方交涉之初,大总统就疾言厉色地告诉曰使,可让者自可谈判,不可让者如第五条等,则绝不能让。在其后历时四个月的谈判中,外长陆征祥,次长曹汝霖和驻曰公使陆宗舆等,受尽折磨和屈辱,即使是有妥协情形的曹汝霖,也是激愤之情溢于言表‘。

    以四个月的抗争,加上舆论的压力,曰本放弃了’二十一条‘中最凶残的要求,和中国签订了《中曰新约》九条和关于山东问题的条约。如果把曰本人最初的要求和签订的新约做比较,就会发现其中的天壤之别。在曰方的档案中,这是一场失败的交涉,曰本外务大臣因此辞职。当然,新约也有对中国大不利的条约,但曰本要灭亡中国的目的终究没有达到。

    相反,孙中山在护法运动失败后,长期寻求军阀对他的支持以失败告终后,转而向曰本提出割让满洲,海南岛,组织国民革命军由曰本军官带领,出让全国的警察管辖权和税务权,以换得曰本派兵出战,后来甚至向曰本表示平津和内蒙也不要了。这些权益是袁大总统也不敢让的,但孙某人却做到了!”

    高飞咳嗽了声,让茅秉才先出去,关好门:“晋康先生现在尽讲无妨。”

    “常某哪怕因为这些话而获罪,也是要讲出来的。”常言意似乎根本就不怕什么:“我等所说自满清被推翻之后中国之外交,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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