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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0章 重返光芒(第2/2页)

    当下充值了一张月卡进去,过了没几分钟就能上线了,老大打开自己的仓库,忍不住叹了一声,那叫一个干净啊!几乎是什么东西都没有了,身上倒是还有一套0持久的祖玛套装,可是那东西只能看不能用,站在安全区里被大家围观了一下后,取下来小心的存进了仓库,就当作是纪念品吧,至于那些玩家会不会惊叹为什么有人身上的装备居然能被磨成0/0持久就不关他们的事了,半年前的事情了,不说后来的玩家知不知道有那么一件事,以前的老玩家多半都忘记了。

    铁解语他们支援了一些沃玛装备过来,让老大和老四先用着,林嘉的帐号有点麻烦,因为之前因为涉嫌利用外挂封包“复制”装备而被gm封号,加上林嘉后来又因为“那件事情”无心游戏,退出传奇去了湖南,所以后来官方处理好了封包问题对他们的帐号进行了解封后,林嘉并没有及时的去申诉找回自己的人物角色和帐号密码,所以现在不得不先从官方网站找回自己已经忘记了的帐号密码,然后对人物角色进行了申请角色恢复。

    只是这个角色恢复的过程和用密码保护资料找回自己的帐号密码不一样,它是需要通过官方审核的,在24小时到48小时之间才会有答复,林嘉提交了申请之后,无奈的只有看着半年没碰传奇,一玩起来兴奋的要死的老大和老四玩。

    老大正玩的高兴,突然一回头发现林嘉叼着烟正看她玩,瞄了一眼林嘉屏幕上空空的两个角色框,明白过来提醒道:“你老弟的那个影子号也进不去了?”

    林嘉刚刚已经尝试过用自己的帐号加v11空格了,输入密码后敲回车根本没有反应,只是“停留在”登录画面上不动了,想来是官方已经发现了影子号的秘密,所以把这个登录漏洞给封了吧?

    知道林嘉的影子号“没了”,所有的人全都一脸的悲痛欲绝,林嘉的影子号,它不是一个人的号,它可是所有兄弟的希望啊!虽然号里的那些“神器”不是他们的,但是明知道号里面有那么多特殊首饰还有变态装备,却就这么白白的可惜的“没了”,怎么能让人不万念俱灰呢?

    “算了算了!就当没有过吧!”老大安慰道:“要不你上老三的武士号玩玩?”

    林嘉想了想笑道:“我回来还没跟老三打过电话呢,要不打个电话,叫他也上来玩玩?”

    “好啊!”老大对于自家兄弟能再凑在一起玩游戏很是兴奋,迫不及待的想要进游戏好好的玩玩,可是又疑惑道:“那你现在没号怎么办?对了!眉眉的号不是……”老大一时嘴快,看见林嘉愣了一下之后,沉默的皱起了眉头,不由吐了下舌头不出声了。

    林嘉沉默的抽了会烟,见老大因为说错了话,噤若寒蝉的大气不敢出,笑了笑道:“我玩不惯道士,你给老三打电话,我记得我们以前还有个小号的,我上那个小号看看!”说着扔掉了烟头,坐直了身体去尝试登录那个小号。

    老大松了口气,赶紧打电话给老三,林嘉这次回来,老大他们明白的没问林嘉过去之后的情况,林嘉也沉默的没有提起,但是老大他们都知道林嘉是为的什么去湖南,结果是什么不需要说的太清楚。

    老三在电话里哇哇大叫,说林嘉不讲义气,回来了都不通知他,并叫老大先帮他把帐号充上月卡,他马上从武汉开车回来,一个小时后就到,扬言说是要回来真人pk林嘉这小子。

    林嘉他们以前从赤月里打出来一把嗜血,因为好玩弄了个小号“金条七号”看能不能套极品装备拿上嗜血,这个金条七号本来是用来放金币的仓库小号,林嘉依稀记得当时转了不少小极品上去,现在想来应该也能拿来玩玩了。

    林嘉登录之后,金条七号倒是还在,不过充的是一张10元的30小时点卡,今天晚上随意玩玩倒是够了,登入小号看了看,金条七号旁边的小号,金条八号里还是慢慢的一包裹加一仓库金条,这还是当时刷装备时留下来的财产,出事的时候,林嘉他们手中的大量金币都以500元一亿金币的价格卖出去了,只剩下少量的小号还在。

    好在林嘉他们的小号都是用的相同的帐号密码,例如“jt001”、“jt002”之类的,林嘉想了想,将当时依稀没卖掉的小号都登录清理了一遍,看看自己现在还有多少金条还在,如果老大他们还想继续玩玩的话,这些金条也好拿来帮他们买些装备。

    清理了一遍之后,林嘉发现只有那么四五个小号里还有金条,其它的小号也不知道是当时卖掉了,还是时间太长,记不得帐号密码了,估摸着4、5个小号再加金条八号里的92根金条,林嘉他们手中还有8亿2000多万的金币,林嘉顺口问了坐在他身后机器上的铁解语一句:“铁头,现在服务器里的物价怎么样?金币还能卖的出去么?”

    “物价啊?现在物价很稳定了,离那次刷钱已经很长时间了,玩家手里的金币都差不多消耗光了,现在一块金砖的话最低差不多是50元吧,金条差不多是10~15块钱一根,看你怎么卖了?怎么你想买点金条用?嘿嘿想不到你这个当年卖金条起家的家伙也有这么一天……”铁解语一边艹作自己的角色一边不经意的回头瞄了一眼,立刻被林嘉屏幕上那一片金光闪闪的画面给吓住了,大叫一声:

    “我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