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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 意外错误V(第2/3页)

    知道吗?我应该算是理查德森家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呢。不过永远不会得到承认而已。所以,我被管家卖给了奴隶贩子。我不知道是谁的授意,那是的我也猜不出来。目的地是卡特多南帝国。真是遥远的地方,对吧。”

    “你逃了出来?”

    “是的,我逃了出来。”她说,“几十年前,对胸部平坦的幼小女孩有‘姓致’的人很少。我只被卖了三十金币。在艾利斯,连一个月的饭钱都不够。他们没有对我严加看管,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在意我这个小女孩。”

    “幸亏你逃脱了。”

    “可过得更差了。我流落在罗兰的街头。衣服破破烂烂,肮脏不堪。我吃不饱饭,只好和野狗抢食。没有住的地方,我睡过旅馆的马棚,还得赶在伙计早晨起来喂马之前离开,否则就得挨一顿鞭子。你见过我背上的疤痕。那些就是被野狗抓咬,被鞭子抽打,和乞丐抢饭时被石头砸出来的。知道我以前的头发是什么样子的吗?很长很长,就像丝绸一样光滑。我长虱子的时候被迫用羊毛剪把它们齐根剪断,然后它们就再也长不齐了。”

    赫安沉默地看着她。他只能把她搂得更紧。“凯特……抱歉。我不应该问这些。”

    她摇了摇头,徒劳地拨弄着从额头垂下的头发。“我为了不被饿死而偷窃,我为了不被杀而杀人。我被关在满是尿搔味的监牢里,不知道明早他们会是吊死我,还是鞭打我之后把我放走。直到我遇见教我盗贼技巧的人。可他把我当做他的女奴。他想要上我的那晚,我把他灌醉之后,用刮胡子的剃刀割断了他的脖子。我听着他留血和窒息,看着他挣扎甩打的样子;我看着血液从他的脖子里喷出,溅在我的身上。我觉得,噢,棒极了,棒极了……我吹着口哨,搜刮完了房间里所有的一切,然后又在他的下体补了一刀。我的步子格外轻快。如果复仇不是那样,谁会把时间浪费在复仇上面呢?”

    “这就是今晚你想做的。把你遭受过的一切苦难都带给他们,让他们感受到你的恐惧与痛苦。让他们在你眼前一个接一个地死去。”

    凯特抬起头,她的手指向场中。“你看,场中的那些家伙:那个头发有些花白,胸部下垂的老太婆是理查德森的大女儿;那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是他唯一的儿子。再看看我,我还是和以前一样年轻。所以我还记得他们曾经是如何对我的。就算我把他们都杀了也不过分。”她回头望着赫安,“你知道为什么你遇见我时,我被关在笼子里吗?这里的一个人干的。他收买了我的同伙,他们给我下了药,用三千金币的价格把我卖了出去。我应该感到高兴吗?自己的身价在几十年里居然涨了一百倍。就算是艺术品都没有这么值钱。”

    她紧盯着赫安,棕色的眼眸在灯光中闪烁,强硬得让赫安感到害怕。“你怎么想,赫安?是陪我一起杀了他们,还是继续阻拦我,为了你的计划?回到森林。”

    赫安咽了一口唾沫。他艰难地说道,“我们可以换种方法。暗杀也比你现在的选择更好。”

    “可那样他们连一点痛苦都感觉不到。太便宜他们了。”她把空酒杯放回桌上,“他们享受着因为‘高贵的’血统带来的一切繁华,而我却因此受到憎恨与唾骂,阿,还有追杀与男人饥渴的目光。如果不是我够机灵,我根本不会坐在你的面前,和你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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