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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朋友(第2/3页)

    拥有两根鹰毛的叫布卢斯曼,卡塔克土话的译音,意思是“两头成年野牛”。

    这是布卢斯曼第三个名字,有一次参加部落狩猎行动,单独一人猎杀了两头成年美洲野牛得来的,整个部落中极其响亮的名字。

    另外那个只有一根鹰毛的,其实也不差,叫阿伊曼,意思是“野狼”,第一次参加狩猎战斗时候杀死一头体型巨大的野狼所得。

    印第安人除了小时候的乳名,第一个正式的名字,基本都是这样来的,在战争或者捕猎中获得。要是第一场狩猎,和敌人部落战斗的时候表现懦弱,得到的名字甚至可以让他们一辈子抬不起头,除非曰后有极大的战绩,不然一辈子都不能洗去屈辱。

    叶飞雨想不到的是,这两个壮实如同一头野牛的家伙,单手就能拧起他,居然比他都要小,布卢斯曼今年才十九岁,阿伊曼更是只有十六岁,本来叶飞雨看他样子,皮肤黝黑粗糙的,估计他起码二十五六岁的。

    一边走,叶飞雨一边旁敲侧击的打探这里的情况。就算是一个还没有正式进入社会染缸的大学生,生活在尔虞我诈的年代,叶飞雨的小心思,也不是单纯,甚至说得上未开化的卡塔克印第安人战士能相比的,很快就给叶飞雨掏光了老底。

    可惜,叶飞雨想询问这里的具体地形,看能否根据什么特别的山川河流判断现在在美洲什么地方,但两个卡塔克印第安人战士,这辈子都没有走出过这条本地人称为红水河附近百里之外,说的一些小山丘小湖泊的,根本无法让叶飞雨判断现在的位置。

    大概在水里走了两三里,叶飞雨累得够呛的,看布卢斯曼和阿伊曼还打算继续前行,叶飞雨忍不住提出了暂休的建议。

    布卢斯曼和阿伊曼迟疑了一下,不过还是听从叶飞雨的建议,离开了已经显得有些混浊,膝盖深的河水,带叶飞雨到岸边的树林中休息。

    这里是典型的沼泽雨林地带,河边一棵棵泡在水里的不知名树木,布卢斯曼等叶飞雨找了个干燥的地方坐下,让阿伊曼陪着叶飞雨,随后提着从食人族战士手中得到的短刀和木矛走开了,不多时,手中提着一只黑溜溜的小兽回来。

    叶飞雨微微一惊,老爸很喜欢看动物世界和国家地理杂志这些节目,叶飞雨也看了不少,已经认出了这只小动物,是华夏二级保护动物水獭。

    水獭主要生活于河流和湖泊一带,尤其喜欢生活在两岸树木繁茂的溪河,巢穴选在堤岸的岩缝中或树根下,是贵重的毛皮资源动物,皮毛不但外观美丽,而且特别厚,绒毛厚密而柔软,几乎不会被水浸湿,保温抗冻作用极好,獭肝、獭骨还具有药用价值,可说全身是宝。

    不过,在这里,水獭、野牛、羚羊等等,都是印第安人的食物来源,动物的皮毛则是他们最主要的保暖之物,和地球那些追求华美和炫耀的人截然不同。

    布卢斯曼和阿伊曼和食人族的人大战了两场,又逃窜了许久,身上流了不少血,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布卢斯曼很熟练的给水獭开膛破肚,水獭皮清洗好的晾在树杈上,阿伊曼则是寻来干燥的苔藓草绒等,开始了最原始的钻木取火。

    根据叶飞雨的了解,地球位面那些欧洲殖民者,到美洲,最先掠夺的就是这些动物的皮毛物资,接下来才是各种矿产,自己正愁不知道寻觅什么物资跟时空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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