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弦月庆冠礼(第1/3页)
森林狼,向阳树上生存的一种狼行生物,以向阳树的花果为食,也食腐;牙齿尖锐,可以轻易破开向阳果坚硬的的外壳;身体修长,尾巴蓬松,外形可爱,速度奇快;皮毛因为长期吞噬向阳花果而蕴含阳火之力,高等级森林狼的皮毛之中甚至能够凝成一丝的金乌之火,无论制器还是制衣都是上等的材料。
掠向林之洋的这头森林狼显然已经达到了狼王的级别,一身红色的皮毛仿佛就是一团燃烧的火焰。还没来得及庆幸杀死蚊王的侥幸,林之洋亡魂大冒,立刻发足狂奔。
虽然刚才一拳打碎了蚊王脆弱的身体,林之洋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在森林狼王身上实验自己体爵威力的想法。即便是惊鸿一瞥中发现了这头狼王似乎也受了伤,即便是作为最年轻的资深猎人,知道“铜头铁骨豆腐腰”的打狼诀窍。
相比于嗜血冰蚊以数量取胜,森林狼的个体战斗能力很强。就是魂体双爵级的魂修,在不动用魂力的情况之下,想要完胜它们,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除了配偶和幼崽,森林狼几乎没有什么致命的缺点。
所以,面对一头森林狼王,不想受伤的林之洋唯有夺命狂奔一条路。速度发挥到了极致,“破妄之眼”睁得大大的,随时躲避来自幽暗处的伪装。
这一跑就是半个多时辰,期间无论林之洋如何的转向、加速,森林狼王就好像是疯了一样,追着林之洋不放。直到林之洋进入第二个节点之中,累得瘫倒在地,那头狼王还在节点之外徘徊,不时发出不甘的哀鸣。
好一会,林之洋才回过气来。站起身,不再去理会节点之外的狼王,开始查看地图。令他遗憾的是,过了第二个节点,地图上就是一片黑暗,不过透过节点的光幕看过去,还是能看到外面的情形。
林之洋发现第二个节点之外分明就是自己魂成的那颗大树。仔细地回忆了自己这半年在云森的经历,心里盘算了一阵,林之洋又冲进了云森幻境之中。
云木塔之外,人群已经有些稀疏了。按照以往的经验,点亮第三层怎么也要两个时辰。碌碌的凡人利用这点空隙打理一下自己的生意,或者祭奠一下五脏庙。
很快有人找上了那位得了圆晶的妇人。这种加冠闯塔结成的圆晶十分的难得,因为经过了镇守塔的认同,它比普通的魂晶性能提升了大概一半左右,价值却能翻到两三倍。
云玲拉着表姐的手从人群中挤了过来,正好看见一个一高一矮,一瘦一胖两个人正在游说着妇人,都认识。高瘦的那位短发无须,目光明亮,穿一件对襟的黑色褂子,同样黑色的裤子,皮质的靴子擦得锃亮,正是东升商行云木镇分行的管事刘竹。矮胖的则是白胖小眼,肥硕的身子把员外的衣服撑地满满的,看上去有些滑稽,却是云州灵学堂的后勤主管王帅,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来到云木镇。
云玲上前分开两人,直接对着妇人道:“这位姐姐别理他们,这个竹竿一样的刘竹,别的本事没有,敲竹杠的水平倒是一流,这个一点都不帅的王帅,榨起油来一点都手软,如果东西到了他们手里,无论多少价钱,你都是亏的。”
其实在两人的游说之下,妇人已经有心想要出手了,这种魂晶对于普通人来说都是烫手的山芋,能早出手就早出手,经过云玲这么一说,又有些犹豫了,就好像手持着没有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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