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洪大队长的手段(第4/4页)
多数人都会认为是影像中,在杀死洪鑫后,变回的那个执行者才是鬼物。
但洪鑫要真是那样所想,此刻旁白君就不会浪费唾沫给大家介绍了。
试想一下,眼神这么好的鬼物怎么能发觉不对方口袋鼓鼓的手机呢?何况口袋上还露出个不算小的洞。
若是对方没有发现,怎么会当着镜头的面变化苏、贾2人的样子呢?
而且他们2人里居然没有被洪鑫定性为鬼物的赵辉。
这只能说明一点。手机后来是被鬼物动过手脚,删除了之前的无用影像,成心嫁祸于苏宇凡和贾仁。
要不是这样,它们就应该直接把手机里的影像删除,让洪鑫无功而返,怎能还会保留视频,使她看到鬼物面目呢?
正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洪鑫知道小司为幕后指使者,自然有它的头脑。因此看似这一切都是小司在内海中,水平线上的阴谋;更何尝不是她洪鑫的阴谋。
可以说,洪鑫布局才是真正的水平线上的阴谋。
如这两件事对于认定陈媛媛是鬼物的话,还觉得牵强的话,那下面一点就更证实她为鬼物了。
在洪鑫从鬼物赵辉的口中得知陈媛媛的嫌疑在15%后,便把重点放在了她的身上。
晚上睡觉的时候,无数次在脑海中回忆在任务里接触陈媛媛的情景,但犹豫2人接触的次数是在有限,导致最后一无所获。
然而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不经意间想起了在玉兴市的影城中看电影的过程。
她认为那次电影快要完结时,躲避鬼物攻击的结果,相比每次死亡时实在有些轻松。明显就是让自己猜到电影里面的“洪总”就是凶手,而且在杀完里面所有电影角色后,下一个自然是轮到她洪鑫。
于是再把侧重点放在了电影院段回忆里。
既然能够相对容易活下来,那说不定里面会有谁是鬼物的线索提示。
最终在洪鑫的第6次回忆中,找到了陈媛媛为鬼物的有力证据。
当时电影里第一个死亡的角色是宋瑜。他是临死的时候处于在电脑前码字状态,是被毒死的。
而第二个死者就是董芳,她同样也是被毒杀的。
可在临死前时,伸出手死死朝镜头这里伸来,眼睛都快瞪出来了,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洪鑫那时还以为是地狱任务故意制造的恐怖效果。
但后来她躺在床上一琢磨,原来电影里的董芳是在暗示什么。
在影片中,她背后出现一道黑影。洪鑫后来随着剧情深入,脑海里自动判定那道黑影为“洪总”。
不过如果是毒杀,那凶手“洪总”不应该出现在死者身边这么近。
所以说只有两种可能性。第一,是电影本身为了烘托悬疑气氛所采用的手法;第二,就是地狱任务给出洪鑫鬼物的线索。
洪鑫在继续回想,那个时候坐在董芳身旁的不正是陈媛媛么!
地狱任务正是通过给出有限的线索,通过电影里的董芳诡异举动,暗示真正董芳身边的陈媛媛就是鬼物。
最终队长洪鑫认定赵辉、陈媛媛2人为被鬼物替换的执行者。
如果说找出赵辉是鬼物的证据,就是与他接触时间长了得知,属于明鬼;那陈媛媛则是通过洪鑫使用一系列分析、计谋、以命取证、排除法等多元化手段找出,属于任务设下的一个套,暗鬼。
任务里的这12天来,赵辉和陈媛媛的,面部表情、举止行为、说话语气全都比正常人还正常。
再加上在游艇内被鬼物替换的视频。
这次的地狱任务其实告诉了洪鑫一个道理,那就是——眼见的不一定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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