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第2/4页)
的麻痒。傅辰的目光一直放在那鸟笼的方向。“喜欢?那便送你吧。”李變天随意道。阿三不敢相信地看了眼主公,又猛地低下了头。犀雀有多珍贵,他不相信主公会不知道,这可是扉卿大人亲自饲养的,它的珍贵之处在于稀有,这会儿为了哄自家徒弟,连这种昏招都使出来了,当年的沈骁可是直接被丢到军队里磨练成人的。傅辰一脸惊喜,一改之前的颓废与沉默,从不甘不愿的阿三手中接过了鸟。当天晚上,他们要外宿在丛林里,李變天正坐在篝火边,看少年一脸抽搐小心翼翼,有些好笑地望着他,招了招手,捏了捏少年被冻僵的柔嫩脸颊,“怎么了,哭丧着脸。”难得看到少年这般表情,李變天觉得很有趣。傅辰把藏在身后的犀雀尸体摊开,鸟死得无知无觉的模样,“对不起……您送给我……”李變天到了嘴边的笑意渐冷,依旧温和,“左右不过是只麻雀,死了便死了吧。”轻描淡写地揭过了这件事,如果不是知道这是极为珍贵的犀雀,傅辰恐怕也被李變天给糊弄过去了。当仆从当久了,自有自己一番生存之道,比如会在达到目的的时候顺便试探一下主子对自己的容忍底线,找好自己的定位,只是曾经是邵华池,现在是李變天。一路往西北,又走了大半个月,天气越来越冷,罡风吹得脸颊生疼,像被一把把刀子生生割裂皮肤。李變天的表情越来越凝重,“我们被跟踪了,对方是高手。”傅辰闻言一惊,“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半月前。”半月,都一直没出手,对方为了什么,是嵘宪先生派来的吗?还是别的什么人马,又或者是发现李變天的身份。而且阿一等人都是一等一的好手,能让他们追踪不到的,应该能力相当强悍了。傅辰想了许多,只是配合着李變天一行人,加快了回程的路。他与阿一等人一同在外骑着马,这还要归功于曾经同在监栏院院子里管理马厩的杨三马,让他不至于出糗。傅辰没待在马车里享福,反倒自己到外面活受罪,这到让原本排斥他的阿一等人有些刮目相看。想要融入一个集体,就首先要展现自己的价值并与其他人做一样的事。在宫里几年养得细皮嫩肉就这样毁了大半,路上他们运气还算不错,还没遇到羌芜人驻扎在西北区的打家劫舍队伍,更没碰到草寇山匪。只是越走,心越是荒凉。路有饿殍,时不时在雪地里踩上一脚,就有可能下方是一具早已冻僵的尸体。在这个时代待得久了,连自己都没发现已经能够感同身受,不然为什么心中是沉甸甸的痛和无能为力的无奈。他们到的是一座相对富裕的村庄,村里人一看到他们只是路过的商队,满脸的警惕,不容陌生人轻易踏入。直到他们拿出了食物才勉强让他们借住几个夜晚,是一个老村长主张同意的,这个村落可能因为经常与盗匪打交道,壮丁都显得比其他地方壮实不少,一看到李變天一行人的着装,哪怕最朴素的衣服也不是普通百姓穿得起的。李變天身边的阿一阿三不但战斗力爆表,甚至连厨艺都不错,用着傅辰提供的鸡精,就是山间野味也别有一番风味,路上打的兽肉也被用盐腌制过,可存放一个月,夹到两片面饼里,这是曾经现代肉夹馍的吃法,再把这个夹馍放到野菜汤泡软,一口咬下去热滚滚的暖流淌入空荡荡的胃里,哪怕与现代的食物完全云泥之别,但此时此刻却胜似人间无数。阿一等人看傅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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