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法表儒里(第2/4页)
提倡法制,可是这个“法制”绝非等同于后世的“法治”。后世的法治的核心意义在于百姓选出一些人作为代表,有些国家叫做议员,有些叫做民意代表等等不同的说法。然后由他们来代替行使立法权,而政府对法律负责,那也就是在间接的对国家公民负责,这样可以实现所谓的“民主”,这个才是真正的“依法治国”。
可是古代的法家,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古代的法家的核心思想完全不同,古代法家的立法思想是在于君王。古代法家的立法权在于君王,君王号称是口含天宪,言出法随。古代法家提倡的立法权在于君王,而君王是唯一一个超脱于法律之上的,是可以随便立法的人。君王对于法律有设立权,修改权,甚至特别赦免等等权力。可以说法家所提倡的“法制”,那是为了维护君王中央集权的思想。
古代的法家是君王集权的工具,是为君王集中权力提供了理论基础。而古代的“法家”所提倡都是君王拥有绝对立法权,而万民和臣子必须要服从于“法”。通过服从于“法”来表现对君王的忠诚。
这个也就是古代的立法权和后世的立法权的最大区别,可是却代表了完全不同的执政思维,和对待百姓的思维。后世的国家公民是国家的主人,每一个人都有间接的立法权,不过却是要通过一些代表来代替行使。不过古代那个完全是君王的玩物,古代的法完全是维护君王统治的手段。今天为了君王的利益可以设立这部法律,明天可以修改,完全是在于君王的个人利益和皇家利益所在。
所以古代的法家,并不是后世的“法家”,这两者差别大了。古代的法家代表的是封建君主的,可是后世的“法家”却完全是代表普通百姓,这两者之间代表的阶级完全不一样,千万不能混为一谈。
“我所说这个‘儒之法’,最根基的还是为了维护天下万民的教化。我们不能够奢求天下万民一日之内全体成为不图私我的圣人,可是我们却可以维系最基本的仁德,不至于让天下大乱。过去我们儒家太过于偏软,让那些违反道德的人很少受到严惩,所以带动了更多的人突破道德底线。可是我们不如借鉴法家之手段,可是却没有法家如此狠辣的严刑酷法,以教育为主,除非是罪大恶极或者是屡教不改之人才会进行严惩。这样避免了不教而诛,也都可以让天下万民真正的明白,公德的底线是在哪,哪些事情是不能够突破的。我们只有先守住了天下仁德的底线,那才能够有所进步。可是如果连底线都无法守住,那我们何谈能够进步呢?”
“兵法有言,善战者首先立于不败之地。我们教化万民也都可以借鉴,首先要维持我们天下万民道德不会崩溃,这样才能够逐步进步。不然一旦崩溃,那我们重建秩序之后,却还是无法能够维持底线,最后一次次突破,而我们都是在做无用功。所以我深刻认识到,仁德没有武力是无能的,武力没有仁德,那是。我们以仁德之心掌握武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儒之法’作为维系天下秩序之根本。这样可以避免儒家之太软,法家过刚,这个才是长治久安之道啊!”
“至于儒表法里,固然可以教化万民,可是却无法掩盖法家之过于刚强的情况,而儒家却无法有效的纠正律法的残酷。可是我们以儒家之仁德之心来立法,这样从根基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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