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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樊哙狗肉(第2/3页)

    客官夸奖,这是二位的酒!”樊哙正捧着两坛子酒走来,听到林川和易小川两人正在称赞自家狗肉,顿时喜上眉梢,将酒坛酒碗放下,樊哙转身从炉灶上,取了两碗分量十足的狗肉,端了过来。

    “哇!好香啊~~忍不住了,让我先吃块肉,再干一碗吧!”易小川闻到桌上狗肉的香味,急忙放下酒碗,化手为爪,抓了块热气腾腾的肥美狗肉,塞进嘴里,一通大嚼。

    将嘴里的狗肉咽下,易小川端着酒碗喝了一口,得意道“味道当真不赖,我也算吃到沛县狗肉老祖宗的第一人了……”林川同样美滋滋的喝酒吃肉,不亦乐乎!

    酱红色的狗肉,色泽鲜亮,味美醇香,肉质韧而不挺,烂而不腻,可谓色香味俱佳,即便是林川的绝世厨艺,也几乎挑不出什么毛病。

    “来来来,兄弟咱们干一个!”易小川吃得过瘾,擦擦嘴巴,抓起酒碗,与林川干杯,不,干碗,说来也怪,十多年前,南赡部洲的凡间酒水,工艺粗陋,堪比马尿,但仅仅十多年功夫,如今大秦天下,美酒烈酒,层出不穷,就酒水工艺而言,丝毫不弱现代社会。

    实际上,这一切还要归结到林川身上,十多年前,林川在咸阳酒肆与异人吕不韦相识,并请两人喝了一杯“强身健体”的灵酒,从那以后,吕不韦异人两人,就对林川绝世美酒,念念不忘。

    如果是寻常百姓,那也就罢了,但异人和吕不韦,一个是未来秦王,一个富商巨贾,未来的秦国宰相,为了再尝一尝如此美酒,两人召集众多高明酒匠,废了不少功夫,居然研究出一套“颇为先进完善”的酿酒蒸酒工艺。

    如此酿造出来的精纯美酒,虽然已经远胜当世美酒,但比之林川特制的灵酒,依旧相形见绌,……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套高明独到的酿酒工艺,从异人和吕不韦的府邸流传出来,经过后人的不断改进研,仅仅十多年的功夫,整个南赡部洲的人间酒水,都提升了无数个档次。

    “嘿!兄弟……”就在两人大块朵颐的时候,一个人影忽然出现在易小川的身后,林川抬头一神一冷,道“你什么人,给我滚!”

    “诶诶,别呀!我是你们的刘兄啊!”来人侧梳长,两撇胡子,眉宇间透露着浓浓痞气,一身土黄旧袍,显得有些落魄放荡,……

    说着,这人一把抓住易小川的手腕,粗声粗气的喝道“兄弟,这会总算让我逮着你们了,这次往哪里跑!”经意的言辞,实际上暗含玄机。

    大秦暴政,凡是流落沛县的外地人,十有八.九,都有各种麻烦缠身,要么,是惹上了什么仇家,要么,是在逃的囚犯,要么,就是欠下外债。……

    这些人最怕的,就是被人识破来历,乍一见到这人如此“大吵大嚷”,都会下意识的做贼心虚,如此就给了对方可乘之机,即使是家世清白的外来人,听到这人“故意套近乎”过来打招呼,也会短时间内,摸不着头脑。

    但一旁的林川,已经完全猜测对方的身份,这人就是未来与霸王项羽,争夺天下的刘邦,汉朝的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

    说起历史上的刘邦,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从小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后来投靠六国名士,可惜秦国统一天下之后,刘邦的主子成了逃犯。

    刘邦只好回到家乡沛县,当了个地痞无赖,混个泗水亭长,整日蒙吃蒙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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