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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八节 海滩上(第2/3页)

    个人可以指挥。而且受到人们地畏惧和奉承。是一份十分理想地工作。更重要地是。这样地工作一般很难找到。没有几个空缺。却有很多人竞争。想要取胜就必须依靠关系。依靠金钱。有时候还需要一点运气……总之。事情非常麻烦。

    丢掉它真地非常可惜。

    “我不会连续两次犯同一个错误——我想。没有人会连续两次犯同一个错误。”阮福寿最后咕哝了一句。把枪口对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地警察。停顿了几秒。然后食指轻轻地动了一下。

    “哒哒哒哒哒~~”。现在他真地死了。

    “我这边已经解决了。”

    “我早就解决了。”有人笑着喊到。

    “现在我也干完了。”一个声音叫到,伴随它的是自动步枪地短促射击。

    “再加上我一个……”

    “我这里也解决了。”一个接着一个的,阮福寿听到他的同伴高声宣布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然后,一个声音从某个有点远的地方飘了过来,还有沉闷的枪声,“砰”、“砰”、“砰”……两支“水蟒”手枪,十二连,接着又是十二。他不知道这二十四颗子弹到底钻进了哪个人的大脑,或钻进了哪些人的脑袋,或身体。如果是第一种结果,那幅情景一定非常的……

    恶心。除了这个词,他想不到任何一个词可以形容那幅情景。

    当然,这种事情那个家伙做得出来。阮福寿记得那个声音的主人,一个从圣弗郎西斯科监狱逃出来的墨西哥佬,据说以前是某个匪帮的匪徒,跟着一个叫做“大砍刀”的老大四处抢劫和杀人——他是一个杂碎,但不是这队人里面唯一的杂碎,还有一个美国人,被人称为“红脖子”,喜欢用自动步枪和匕,整天吹嘘并且宣称要重现他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的“丰功伟绩”:猎杀印第安人,再把他们的头皮剥下来……

    他绝不只是宣称要这么做——阮福寿刚刚转过身,就看到那个美国人把一块显然是人的头皮的、血淋淋的东西放进他的背包,然后在几乎所有人的注视之下,若无其事的擦掉匕上面的血迹,放进刀鞘,最后才向领队举起右手。“我地事做完了。”

    “我讨厌这个家伙。”阮福寿听到领队在低声抱怨,点点头,赞同的说:“我也不喜欢他。”

    “我一样。”第三个声音插进来。两人同时转过头,看见这次行动的最高负责人,一个姓黄的菲律宾华人,有一个绰号叫做“靓仔”,据说是洪门某个堂的成员,正用一副恶心得快要把昨天的晚饭吐出来的表情看着他们。“那个家伙,还有那个墨西哥人。你们看,他们干的那些事情……”

    “你不应该雇用他

    阮福寿说。

    “不是我雇用他们,”“靓仔”说,指着领队,“你们这些人都是他召集的……”

    “别看着我。”领队为自己辩解到,“我只是按照大老板地名单召集人马,除了阮福寿之外,其他人我一个都不认识。”

    “你认识我?”阮福寿有些惊讶。

    “我们都在越南军队干过,都曾经指挥部队配合美队清剿黄花探的反抗军。”领队回答,“当然你比我有名气得多。”

    那不是什么好事情。阮福寿地情绪一下子变得低落了:公开喊出“越南人不打越南人”这种口号,而且指挥的部队竟然有一半士兵参与叛乱,必须说,这种“名气”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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