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傲来国所闻所见(第2/3页)
各自离去。虽显粗鲁,却不失礼貌。
野民见了贵民,也无太大卑贵区别,只是城中许多事物,比起贵民要差上许多。比如买东西,贵民用一小块美贝换得一果,野民却要五贝才能购之。以物易物,每每都吃大亏。
道路两旁,草舍石物,隔贵贱之身。果子肉子,街边贩卖。巡逻士兵,持石矛巡视。它地商贾,赶猪车牛车而来,成群结队,好不热闹。此情此景,让李捍道心理甚为满意,很是舒服。
洪荒之中,并无文字,人民地理,无一相同,交流甚是困难。遇了外人,大家举手画脚,以物相指,勉强识物。
但李捍道得了道德金光,身具万物灵言,可不知而知之。又开的银月,能以神化意,将所意含于声中,它人听了,不明却懂。
观其人文所用,将道衣化做麻衣桑布,取一小块收藏的精铜化剑佩之。一身打扮,近于傲来国人,却又非是一般,民见知其乃外来贵人,又不相熟,巡兵见他配铜人孤身一人,气宇宣扬,也不招惹。
兴高采烈找了一处貌似酒家,像酒保要了一壶水酒,两斤猪肉,就酒而食,并招老小厮,询问人族所事。
丢了一口路途盛水铜壶,当做小费,大肆询问一翻洪荒之事。
此时铜远比一般美玉贵重的多!小斯见壶美观,又是铜制,怕是自己百年做活也换不来此,当是热情无比,问无不答,知无不讲。
只听这小儿道:“大人,我们人族乃是女娲娘娘点化而成,总算是先天神民后裔。只可惜女娲娘娘得罪巫家祖神,巫家一直看我族不过眼,闲来便上门打杀一翻。妖怪又视人如美味,经常绑去一村一族圈养,添做食用,族人死伤惨重。就是现在,也不知有多少族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小儿摇摇头,叹了口气,随即虚呼着说:“还好我傲来国受龙宫庇护,现在的日子好过多了,不然傲来城有没有都是两说,东海人族还不知是个什么情景。”
李捍道开始满脸高兴,随着小儿将人族经历一一道出,脸色变的越来越沉,越来越阴,越来越寒,越来越怒!询问一半,终是听不下去,挥手退了小厮,喝起闷酒。
李捍道一边吃喝,一边回忆,眼泪顺着两腮就流了下来:
“本以为巫妖大战,三清不蹬圣位,女娲尚未造人,洪荒虽大,却无我居心之处,找一近人之族,定居坐等天时便是。今日得见,才知是被小说忽悠,女娲造人是真,凭此成圣…哼哼!
人族之祖,非是什么泥捏石造,而是千里长某山,十万顽猴所化。巫不巫,妖不妖。精不精,怪不怪。不单巫家打压,更受妖族欺凌,在洪荒夹缝挣扎百万年,才有今日成就。
我族人不识神通,全拼身体,就算有几个学了些神通妖法,也不过皮毛,屁用没有。
人身武力,何其渺小?就算在这洪荒之人,人人臂上有力三百斤,勇者甚达三千,也争不过一三岁小巫,可谓乱事一起,朝夕难存。随便一个巫师长,就能将洪荒千万人族,尽数杀了。
现在人族,不过是被巫家妖怪充当奴隶食物而已。若非人族手巧,巫家不喜生产,怕是我华夏人族之祖,早被杀个干净!傲来国如无龙宫保佑,说不得现在也是烂泥一滩,怪不得后世之人都称自己是龙的传人,却是源此由来!”
喝了一口闷酒,吃了一块猪肉,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