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不约而同(第1/3页)
3200均加更,谢谢大家订阅、打赏,谢谢大家的月票和推荐票!
第二天,张超起来练过刀枪后,又骑马带着金子去长安。
长安城里没有银行也没有银号,连钱庄和当铺都没有,要兑换金子,得去金铺,或者首饰铺,这些店铺都兼营着倾销、熔铸、兑换等业务。一些大字号老字号,因为信誉好,甚至都已经开始经营保管、借贷业务了。
历史上的银行,好像也正是由此起源。那些金店把顾客们存放保管的金子,拿出去放贷,甚至发展出钞票。
唐朝要等到稍晚时期,才会出现柜坊,专替人保管钱粮,并逐渐兼营抵押借贷以及汇兑等业务。
但是现在,柜坊还没出现,搞抵押借贷的,还是各大寺院的秃大师们,一些金银铺也开始兼营此类业务。
张超拿着金子找了到西市有名的一家金店,本来崔家也有一家金银铺,也做兑换业务,不过张超现在正在准备对这家店下手,所以就没有去。
金店的掌柜还是很客气的,听说张超要来兑换三百两黄金,更加热情了。
只是张超有些不太爽,兑换得收很高的手续费。这些金店都是坑啊,连存钱在他们这,他们还要收保管费。
这些金店真是包赚不陪,兑换要收手续费,加工要收加工费,存钱要收保管费,借钱又要收利息,真是吃完原告吃被告。
张超的金子是皇宫内库出来的,上面有标记,成色是很足的。不过这样的金子,还得出示一份文书,证明金子来路,要不然,金店是不敢收的。
张超自然是有文书的。
“这些金子成色很好,要兑绢还是钱?兑绢是一两金子兑绢四十匹,兑钱则是一两金子兑钱八千。兑绢我们要收两分费,兑钱要多收一分。”
手续费高达百分之二和百分之三,还没上限。
简直是没天理。
不过该兑还得兑,张超不可能拿着金子却切块付货款。
“都兑成绢。”
兑换铜钱得多百分之一的手续费,张超想想觉得自己店铺每天收的铜钱不少,完全足够了。要不然,下次他拿铜钱去换整,又得出笔手续费。
因为粮价等主要物价下降许多,绢价如今也从原来的一匹五百钱降到了二百钱。
百两黄金兑换四千匹绢,重达三千斤,张超还得支付八十匹绢的手续费,相当于一万六千钱。
想想都让人心疼啊,兑换一下,就缩水了百分之二。
不愧是做金融的,
抢钱手段高明。
张超觉得,若是以后把十三娘的那家金银铺收过来了,大有可为啊。存钱收保管费,转手能借贷出去再收笔利息费,尤其是这年头的利息太高了,官方的都是接近百分百的利息。
怪不得汉以来世家这么强大,他们有土地,又有钱,土地收租收粮,金钱放贷收息,高额的租子高额的利息,无数百姓供他们吸血,日子过的确实潇洒。
张超原来还觉得自己卖个面点一开始能赚三四成的利润,已经非常高了。可他错了,人家什么生意都不用做,直接放贷,就有百分之一二百的利润,就算除掉些坏账的损失,利润也是一倍以上。
做什么生意能有这么高的利?
估计只有等唐朝对盐征收重税后,贩私盐能有这个利了。可贩私盐要砍头,放贷收息却是合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