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诺奖,我该哭还是该笑?我的三个设想(第3/5页)
瑞典院终身秘书萨拉达尼乌斯s在颁奖后接受外媒采访时表示,鲍勃迪伦“是英语口语传统里的一位伟大的诗人。他是一个极好的样本,一个原创性的样本。他是这种传统活生生的体现,54年来,他不断地重新发明自己,重新发明新的身份。”
事实上,口语的历史比书面更为绵长。达尼乌斯认为鲍勃迪伦正是接续了古老的游吟诗人的传统,尤其是以荷马和萨福为代表的传统。“他们写作诗歌文本,以便我们可以聆听,表演,通常辅以乐器表演。鲍勃迪伦也一样。”正如荷马和萨福将不断被阅读被欣赏,鲍勃迪伦的歌曲也将在伟大的英语传统里占据一席之地,持久流传。
“不管是中国西方还是全世界,一直都有游吟诗人这个古老的传统,诗和乐本来就是一体的,是可以唱的。”张晓舟也这样表示。“我觉得这次迪伦获奖,看起来是很新鲜,但其实这次诺贝尔奖重返了一个古老的传统。”
不断“背叛”自己的鲍勃迪伦从来拒绝被标签化,但对“游吟诗人”的身份似乎十分认同。2011年,当鲍勃迪伦首次来到中国开演唱会之际,接受南都周刊记者章元佳采访时说道:“无论我到哪里,我都是一个上世纪60年代的游吟诗人,一个摇滚民谣的遗迹,一个从逝去时代过来的词语的匠人。我处在被文化遗忘的无底深渊之中。”
他在每个动荡时代发声
很多人认识鲍勃迪伦,自然是因为他的音乐。
迪伦的早期作品曲调简洁,旋律优美,但歌词内容却带有强烈的心智意象色彩。他对美国民谣之父伍迪加思里等人开创的现代民歌教条,即民歌应为“正义之声”奉为圭皋。在当时美国民权运动风起云涌的潮流下,迪伦创作了大量的“抗议歌曲”,里面充满了激进的批判性文字。
大雨将至战争狂人都可作如是观,同时这些作品也奠定了迪伦作为美国上世纪60年代初“民歌复兴运动”的旗手地位。而他在这一时期创作的答案在风中飘荡,因高度的时代意识被誉为黑人“民权运动”圣歌。另一首时代的变迁更是以其激进的“反主流文化”倾向使迪伦一跃成为“新一代文化的代言人”。
从上世纪60年代起,鲍勃迪伦不啻为美国流行文化的“符号”。“迪伦的歌词,一方面受到非常多流派的滋养,他对美国历史的兴趣和认识很丰厚,另一方面,他又浸淫于美国上世纪60年代垮掉派的写作方式,歌词里的气息,就像很多美国画家一样,把世事百态美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拼贴在一起。你一开始很难理解歌词里说的是什么,逻辑是什么,但他却非常准确地捕捉到时代气息,又或者干脆他就是时代气息。”译者郝巍表示。
“鲍勃迪伦的歌曲不是小情小爱小时代的浅吟低唱。”肖复兴告诉南都记者。“他的音乐有着对美国历史的介入,与美国历史齐头并进,在每个动荡时期都发出自己的声音,他不仅作为一个歌手是值得敬佩的,作为一个作家也是值得敬佩的。”
除了音乐他还跨界写作和绘画
鲍勃迪伦的每一首歌的歌词都是一首现代诗。诗人廖伟棠说,许多年前,他在袁可嘉编选的美国当代诗选里读到了鲍勃迪伦的歌词。“我记得袁老写到在美国听鲍勃迪伦演唱会的盛况,把他比喻为柳永,写得像有井水处就有迪伦歌似的。袁老把鲍勃迪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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