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侯爵(第5/8页)
。”屈指一弹,一枚拇指大的帝国金币,飞过18米的距离,停在了小女孩面前。
秀儿高兴的拿了金币,跑回哥哥身边炫耀道:“哥哥快看,秀儿很厉害吧?”少年一脸的痛苦,他竟然输给了自己的小妹妹,而且还是以这种莫名其妙的方式输了。他拉着小女孩的手道:“别废话,赶快回家。”兄妹俩转身走入人群,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但这个奇怪的少年,让我清楚的记住了他,并在不久后,我们又见面了
击球比赛继续,之后又轮了~5个人,但我袋子里的金币却一个也没有少,就在我感到有些无聊的时候,居民突然发生了一些骚动,一伙人排众而出。领头者是个年轻人,一头金发,面容英俊,腰间还佩这一把镶满宝石的西洋击剑。
用这种剑的人不是剑术高手就是白痴,因为它细细的剑身很容易被削断,而且除非是要害,击剑造成的伤害通常不会致命,这也增加了对手反击的几率,但击剑的灵活性却是其它剑无法比拟的。
年轻人身后还带了8个随从,这些随从有盗贼、剑士、舞女、魔法师、甚至一个2米多高,身上满是刺青的野蛮人。年轻人开口就道:“这就是要去罗卡西的车队?规模只是马马虎虎而已嘛~!而且看这些人,安于玩乐,那有一丝正规军的样子?”
年轻人狂傲的向佛尔德问道:“你们的最高负责人在那里?让他出来见我。”佛尔德平和的回答道:“请问你是哪位?我们的雇主暂时不在,我是这里佣兵小队的队长佛尔德莱克斯。”佛尔德摘掉棒球手套,伸出了手。
少年伸手和佛尔德握在了一起说道:“亨德森,安东尼奥亨德森。”佛尔德微微一惊,随即道:“你好亨德森先生,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佛尔德之所以吃惊,是因为亨德森这个姓氏不仅在悉兰兰尔,甚至整个埃莫西亚都非常有名,而名声源于德肯世的养子--大卫亨德森。
大卫亨德森原是一位帝国将军的后代,这位将军是德肯世的好友,在他战死沙场后,德肯世收养了他的儿子,并保留了他亨德森的姓氏。大卫亨德森似乎天生就是一个军事将领,他19岁时就开始为帝国征战,而他最后仍是死在了一艘开往另一块大陆的军舰上,享年79岁。
大卫亨德森毫无疑问是一位伟人,他的一生只能用“战争”二字来概括,他与布隆迪的祖父并称帝国两大将军,他们合力为帝国扩张了三分之二的版图,而因为残忍嗜杀,这位大将军被人称为披血的野兽。
这位野兽先生从不留头发,他认为男人的脸面并不是体现在这些地方上的。他也否认自己是一个军事天才,他曾经说过,他的养父之所以让他上战场,是因为他的脸足够凶狠,能吓唬住敌人。他在第一次上战场时,甚至连兵种的分不清,是无数的实战造就了他,而非什么天才的称号。
大卫死后他的儿子多科斯继任了爵位,也同样继任了他的残忍,可惜的是大卫的残忍是对待敌人,而多科斯的残忍却对待自己人民。这时已是布隆迪的祖父德肯5世继位了,看在多科斯父亲大卫的面子上,5世并没有为难他,但因为5世是放任,最终导致了多科斯封地内的民众暴动。
就在首都的附近暴动,这还是帝国有史以来第一次,按照当时的法律,多科斯本应该被削去爵位的,但5世对他网开一面,让多科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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