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1/2页)
老话说得好,祸不单行,福有双至。
可能是因为吕琦加入洪兴,跟着影片里的主角后,被这个世界的气运加身,其实也就是说他终于摆脱了这段时间的霉运,转运了。想想也是,刚被扔到这个世界的他,不但饿着肚子孤独在个小巷子里呆了一晚上,就连住的地方也没有,要不是吕琦身上还有在行尸走肉中带过来的那叠美元,恐怕真的会沦落到做乞丐的地步。再后来他好容易强忍羞涩摆个小摊来谋生,还时常被当地的一些不入流的小混混欺负暴打。也算是品尝到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而现在不同了,虽然他是刚加入洪兴的,但由于是被社团里人缘最好的山鸡介绍来的,很快就被铜锣湾的那帮人接受了,顺利完成主线任务一。即使是他这种新人,原剧情中就很讲义气的B佬还给他在附近的一个电影院找了个卖票的工作。这下总算不必为吃饭烦恼了(原先换的港币在他努力向其他人学习各种基础技能后,消耗的差别不多了。这也是他急吼吼出来摆摊的原因。)
不但如此,他写给东方日报的小说也终于发表了,当然了这并不是原先预计的大唐双龙传,因为那是很久前看的那部小说,里面的具体描写,他根本写不出来,而他写给报纸的小说,正是他在原世界最近刚看完不久的小说《冒牌大英雄》,这是一部好看,刺激,极其优秀的作品。书里那个有些胆小,有些怕死,有些猥琐,有些,却又胆大包天,骨子里爱国爱民的胖子,曾经深深将吕琦吸引。所以他记得特别清楚。这也才能让他写出来卖钱,当然最初他写给东方日报的并不止这一部小说,还有《无限恐怖》和《永生》。可能是水土不服吧,这两部小说在他寄出去后就了无音讯。但是仅仅一部冒牌大英雄。每千字70元(这也是他找社团兄弟帮他争取的,不然像他这种新人,有没后台,撑起天也就50元的水平,)。他每天可以写三千多字,这样一个月加上工作收入和外水差不多也上万了。总算让他有了够自己挥霍的余钱。
而且因为写书的原因,再加上书里的那个猥亵胖子实在对那群社团分子的口味,让他在洪兴里热门起来。毕竟洪兴社里面对有知识的人还是比较尊重。而他也渐渐学会跟着洪兴的陈浩南他们出去瞎混。打架,收保护费,看场子,慢慢开始融入到这个黑色集团里面。记得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是因为吕琦藏拙或者说是不习惯做坏事,他实在不用好意思去做那些要是被自己老爸知道肯定会被打肿屁股的烂事,但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他渐渐发现自己竟然在这些以前避之不及的事情当中找到了快感,再加上他在一次跟着山鸡对抗其他社团扩张的事件中获得不少的游戏点,这下可把吕琦给真正点燃了,“一切都是为了游戏点,为了强化”在这种思想的操控下,他下手越来越黑,胆子越来越大。几次差点闹出人命来。让人断手断脚。
渐渐的吕琦在香江的灯红酒绿中越陷越深。不但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努力捞偏门赚钱,还为巴结陈浩南和山鸡他们去酒吧拼酒鬼混,而且在被‘今日世界’酒吧里的那个叫陈云月的小姐拿走他的处子之身后,心里长久以来被压抑的青春期猛烈喷发出来,靠着被数据化的身体,他几乎隔不了多久就会光顾那家酒吧的小姐,当真是男人有钱就变坏。特别是当他拿到自己第一笔稿费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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