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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祝我们的敌人好运(第3/4页)

    斯曼律师的业务扩张的飞快,如今已经是北美顶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克拉瓦斯的合伙人之一。

    背靠着克拉瓦斯这个豪门,豪斯曼律师也得到了许多新的大客户,但要说最重视的客户,依然还是罗杰三人。

    罗杰三人的名气,完全足以成为豪斯曼律师乃至于克拉washou中的招牌之一,为他们吸引更多的客户加入。

    对于自家的招牌,无论是豪斯曼律师本人,还是克拉瓦斯律师事务所,都非常得重视。

    在接到罗杰的要求之后,立即组建了一支精通娱乐法、商业法的庞大团队,专门负责应对这一次的诉讼案。

    当然,重视归重视,钱还是要付的。

    在克拉瓦斯开出的预算账单中,预计最终的费用会高达数百万美元,如果案件拖得久一点,上千万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难怪北美总有人说,与其去抢银行、贩毒或者做其它什么非法生意捞钱,还不如去当个律师。

    这比抢银行来钱可快多了,而且还没有任何风险。

    “注意把握节奏,未来的两个月左右,我要他们没有精力顾及诉讼案以外的事情。”

    罗杰强调着自己的要求,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至于那几个不知道从哪蹦出来的词曲作者,把他们的案子无限期地拖下去。”

    说着,罗杰脸上露出一丝阴狠的神色:“拖到他们破产!”

    明眼人都知道,这几个宣称乐队抄袭自己作品的家伙,只不过是别人推到台前的棋子。

    罗杰自然也清楚这一点,但仍然不会轻易放过对方。

    做棋子,也要有变成弃子的觉悟。

    娱乐圈里,这种事情简直不要太多,见到别人的作品火了,立刻就会有不知所谓的家伙蹦出来说是抄袭自己的作品。

    如果不杀鸡儆猴,给其他人一个警告,未来还不知道会发生多少次。

    前世的齐柏林飞艇乐队不断有抄袭风波传出,一部分因为他们确实是抄了一些歌,但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在面对诬陷的时候,选择了以较小的代价进行庭外和解。

    象征性地赔点钱,庭外和解,这可比律师费便宜多了。

    但代价,就是在几十年里,不断地被起诉、赔钱、和解。

    而这里边,真正的抄袭绝对不会超过一半,剩下的都是跟风的诬陷。

    在这种事情上,罗杰更加欣赏迈克尔-杰克逊的做法,虽然罗杰不喜欢这个家伙,但并不妨碍对他的手腕感到钦佩。

    80年代末期,有人向fayuan起诉,声称迈克尔-杰克逊于1982年发行的《thriller》专辑中的单曲《比利-金{}》抄袭了自己的作品。

    迈克尔-杰克逊应对的方法很简单,砸下数百万美元,反控告对方诬告、敲诈、勒索等一系列罪名,并将官司拖了足足十年。

    那个家伙的结局罗杰并不清楚,不过十年的官司下来,就算是个百万富翁也得破产。

    如果是普通阶层的平民,就算没有家破人亡,也不会差多少了。

    “我明白。”

    豪斯曼律师很清楚罗杰的要求,也乐于接下这种案子。

    所有以拖延为目的的诉讼案,都是北美的律师喜闻乐见的,没有人会和美元过不去,案子拖得越久,律师费自然也就水涨船高。

    “对了,还有一件事。”

    理查森突然插话进来:“把丹尼尔也加入到起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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