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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 跨年演唱会! 二合一(第1/3页)

    某位出格博主的微博背被封了!

    大快人心!

    反正杨严心情是特别好。

    相关的法律文件早就有了,但是一直都没什么人关注,威慑力完全不够,有关部门早就想抓个典型了,这两下一对接,杨严这边一告一举报,那边就直接联系了微博的高层,然后还能怎么办,封禁呗。

    但是让友们瑟瑟发抖的却不仅仅是因为这一次的封禁事件。

    的官微发了篇文章,把几条正在试行的法律条款列了还详细地解析了一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络上散布的;

    二是将信息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络上散布的;

    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然后有一个法律常识博主就把这篇博文转了,总结了中心思想之后起了个特别惊悚的标题:络诽谤信息浏览5000次,转载500次可判刑!!!

    这个听起来就很严重了啊!

    现在自媒体盛行,发一条微博被转500次还不简单?

    那不是很轻易就会犯法?

    这

    友们就开始当鸵鸟了,首先就埋头把自己发过的所有微博、朋友圈之类的在社交平台上发出去的信息,一条一条的查看。

    自查自纠,有点粘连的赶快删!

    虽然说络上是有痕迹存在的,但是删了总比没删好啊,删了就当它不存在好了!

    这件事情一发生,将这一两年来自媒体的火热情态稍微降了降温。

    大家忽然意识到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啊!

    而且络比现实中还狠的是,你在现实中诽谤一个人,别人是很难留存证据的,但是你在络上的一举一动都被留底了

    细思极恐!

    杨严很满意这个效果,那边官司也正在打着,对方很可能要折进去的。

    当然黑料种东西不是他表明态度就可以完全杜绝、消除影响的。

    但是最起码等以后又有人把这件事情拿出来说,他的粉丝可以义正言辞地摆事实讲道理,拿出证据来驳斥黑粉。

    唉,说到底,名誉这种东西实在是太容易被摧毁了。

    要不说它珍贵呢!

    杨严定定心心地在钢的琴剧组拍戏,也低调了好几天,这又不是什么好事,闹过了这一场之后能消弭于无形中最后不过了。

    12月31日,跨年。

    要求所有的地方台中,办跨年演唱会办的最好的就是湘南台。

    首先是因为它本身举办过很多场歌手选秀节目,想要在跨年这一天联系上歌手还是比较容易的其次,跨年演唱会这个概念基本上就算是湘南台最先提出。

    一档全歌曲类节目的节日晚会在当时向春晚看齐的各类型晚会中是很吸引人的存在。

    年轻人就爱看这个。

    而跨年这一概念本来也就是年轻人比较在意。

    反正刘芳是特别在意。

    春晚可以不看,但是跨年演唱会得看呀!

    我们家春春、我们家魏晨、我们家张杰、我们家靓颖平时除了打歌都不怎么见得到,只有等到各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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