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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哎呦,够下本的(第1/2页)

    舟上有美人,那美人一袭绿袍,身姿婀娜。

    就站在船头,独自一人,小舟缓缓行。

    轩榭之中,四位站在角落的扈从,都没有动作,而那两位独夫,更是视若无睹。

    郑政淡淡收回视线,轻笑道:“看样子,洪先生应该不会来了。”

    脂官瞳孔紧缩,目光慢慢转移,从水上到岸上,一切如常。

    越是平常,越不平常。

    傅菊饮了一杯酒,随口道:“洪演不怎么样,两个儿子倒都不赖,一个被殿下称‘先生’,一个被老公爷唤之为‘后来主’。”

    勇谋兼备,堪为后来主。

    老公爷对那位小孙儿的赞誉,大玄王朝知道的很多。

    忠心耿耿的老公爷不止一次,请命北伐,从无退缩,功勋彪炳。

    二十年前,先王之所以吐血气死在龙榻之上,清流军变,也是一个原因。

    谁都没有想到,清流大军居然擅自退军,那可是天子颇为倚重的股肱。

    郑政有些惆怅,如果当时,领军的不是洪演,而是洪少商或者洪少章,哪一个都好,北伐定然成功了。

    洪家的男人,似乎没有不知兵法的。

    譬如,那只轻舟,应该就是洪少章,那位小公爷的疑兵,关键时候,也可以成为伏兵。

    只是不知道,那位小公爷来没来。

    龙血槐林中,渐渐有人聚拢。

    人数不多,十来人,都是窥窥。

    走出槐林后,以一位中年青衫人居中,身形修长,气度沉稳。

    轩榭中,郑政身后,那位左眉有刀疤的汉子,同样走出。

    双方对峙在水榭前,坡地之上,都没有着急动手。

    中年青衫人没有掩饰修为,是位窥十青簪的大窥窥。

    左眉有刀疤的汉子,咧嘴笑了笑,有得打,他这位窥九的独夫,如果杀不掉这十来个窥窥,都对不住独夫的称呼。

    对方似乎只有一位窥十青簪的窥窥,其余的多是窥五窥六,有位鹰钩鼻汉子是位窥七元婴,还有位年轻人,竟然只是个窥四镜楼。

    什么意思,拉一帮子杂七杂八的窥窥送死吗?

    轩榭中,郑政微微摇头,刀疤有些轻敌了。

    左眉有刀疤的汉子,就叫刀疤,原来的姓名,自从有了那道刀疤后,便没有再用。刀疤是从黑卒子中,千挑万选,才捡出来的一棵独夫苗子。

    之所以能够走到窥九这一步,便是因为大玄王朝的着力培养。

    应该算是大玄王朝的家生子,心腹,最是忠心,完全不同于招揽的独夫。

    而另一位站在郑政身后,外号“麻秆”的独夫汉子,同样如此,都是大玄王朝自己培养的放心人。

    只是,两人都没有跻身窥十,如果说“麻秆”还有一丝机会的话,刀疤几乎就止步于窥九了。

    两人都属于郑政的亲卫,那支仅仅只有千人的“倜傥郎”。

    刀疤也有个“疯子”的称号,一旦杀敌,犹如疯魔。

    望向坡地的麻秆,同样看出了刀疤的轻敌,弯腰轻轻在郑政耳边道:“殿下,刀疤轻敌,要不要换我来?”

    郑政目光四处撒了撒,轻声道:“不用,你多注意些,以防出现什么变故。”

    麻秆瞥了眼湖面,有些不放心,悄声道:“是不是先清理了?”

    郑政轻轻摇摇头,麻秆直起身,神色警惕。

    坡地之上,中年青衫人出手了,其余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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