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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第2/2页)

    琐事,和开心的事。我们还玩了会儿划拳小游戏喝酒,我又讲两段黄色笑话,只要是开心的事我们无所不谈。

    后来我们开始接吻,这种吻好像没有什么感情似的,更像是一种游戏,我们吻一会,再喝一会,又说一会,之后又是接吻。

    “咦,刚才你嘴里的肉好像跑到我嘴里来了。”

    “真的吗?那还给我好了。”

    接吻时我们的手都没怎么碰对方,我们也许并不爱对方,或是还没开始爱对方,更多的只是好朋友,好哥们,我们都太了解对方了,接吻只不过是此时想吻一下,或是想被吻一下,于是就借对方来用一下而已。

    “时间差不多了,我要去换个衣服,一会他们就都来了。”许丽站起身来,离开时还回头冲我笑着妩媚地看了一眼。

    我端起啤酒跟了过去,许丽的房门是虚掩着的,我推开房门靠在那里,一边喝酒一边看她换衣服,她并没有让我走开,只是背对着我,脱去睡衣,全裸在我面前,然后又慢慢地换着衣服。

    很快大家陆续来了,我都认识,但并不都特别熟悉,只是曾经有一段共同的记忆。以往这种时候,我一般都会抢着当主角,肯定是其中最活跃的一个,但今天,我大多只是坐在角落里看着大家,听着他们讲以前和现在的故事。

    许丽也没怎么再管我,只是像一只美丽的蝴蝶,在人群里快乐地飞来飞去,哪里都停一下,哪里又都不久留。

    我们都喝了许多酒,啤酒、白酒、葡萄酒各种的酒。

    何邦平、常龙和伍坤还带来了乐器,何邦平和常龙是吉它,伍坤是萨克斯,他们开始表演,大家随着哼唱或是跳舞。

    上大专时他们仨在搞乐队,那时还有另外几个人,但经常在一起的就是他们仨,并且那另外几个人也不是我们大专的同学,其实伍坤也不是,但那时我们总在一起玩,所以都很熟。

    他们那时没早没晚地鼓捣音乐,有一年他们仨去BJ闯荡,但不到一年就都回来了。偶尔他们会去一些酒吧或是吉庆场所表演,后来,何邦平跟着他父亲在开一个加工厂;常龙做了专业理发师,他上大专时白天就在学理发;伍坤在街上给人修自行车,具说一个月能赚近一万元。直到现在。

    我和他们的关系还可以,以前常去他们表演的地方捧场,也是因为那时他们身边的女孩多。但我们又不是走得很近,他们招风很讨女孩子喜欢,在这点我们这帮的几个人又不免有点排斥他们,我们是用语言来追女孩,而他们是用歌声。

    那时的女孩对金钱的看法和现在有点不一样,不过那时喜欢金钱的女孩现在又都过得很不错。

    影在那时就是个不太注重金钱的人,虽然那时我手头吃吃喝喝还算宽裕,但影认识的人当中我可能是最差的一个,因为有她二大爷,所以影对有钱人从来都不稀奇。

    这天我们玩到很晚,后来邻居找过来提意见,于是我们就又出去喝酒,然后又找歌厅玩,我都是跟着大家,可有可无的样子,等曲终人散时,东方已经破晓。

    最后我送许丽回家,在她家楼下我抓起许丽的手放在嘴上使劲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又使劲地吻了一下。

    “我得赶回去,得让儿子睁开眼睛第一眼就能看到我,兔崽子起得早。”

    “我又没想让你上楼。”

    “可我真的想上去喝杯茶。”

    “你太色了。”

    “我现在都学好了,好久都没色过了,这几年来就今天色过你一个人,还是掂记了十几年的。”

    “别贫了,快回家吧。”

    “要不,吻别一下?”

    “我已经清醒了,红色警戒!”

    “嗯,你嘴里的肉肉好像还在我的嘴里,要不还给你?”

    “恶心。你吃了吧。”

    许丽说完,飘然而去,像一只蝴蝶,轻轻地飞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