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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不速之客(第1/2页)

    无顶雪山地处西陲,隶属于蕃州,之所以名叫无顶,便是因其高耸入云,凡人俯仰之间,皆不见其首尾。

    蕃州与青州相隔一万多里,途经十几个州府,以风舞鸟的遁速,也需十数日方可到达。

    因此次会途经伽蓝寺所在之州:梵州,所以陈贤余想落脚梵州,去看一眼包平安,但又怕因此耽误行程,这让他不由得陷入两难之际。

    思虑一番后,陈贤余还是决定先以大局为重,待三月之后,返程之时再落脚梵州。

    半路上,唯有风舞鸟疲倦之时,陈贤余才落下休息,所落之处尽皆是些人烟罕至的崇山峻岭,虽说有些偏僻,但却美不胜收,譬如,他在一山中,竟发现了三汪颜色各异的池水,虽然紧紧的挨一起,但又泾渭分明,若不是因家中有牵挂,陈贤余觉得自己会爱上这种四处漂泊的生活。

    “明日便可抵达椒州了,椒州一过,便可至蕃州境内了”,陈贤余一边喂着风舞鸟吃些辟谷丹,一边喃喃自语道:“这十几日倒是苦了你了,待我到了云雪城,再买些好点的丹药喂与你吃。”

    若让旁人看到此情此景,定会误以为他是哪家门派或者家族的二世祖,否则怎会将丹药当做灵兽的吃食,要知道这风舞鸟只需吃些野果虫蜱便可果腹了,恐怕也只有那些二世祖才会干出这等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待风舞鸟吃饱后,陈贤余拎起一旁的那只野兔,开始打理今日的晚餐,这是铜钱于山间嬉戏时“捡”到的,对于铜钱那肥胖的身躯能否狩猎,很显然,他持有的是否定的态度。

    将野兔扒干洗净之后,陈贤余拎着那只赤裸的野兔走到一旁的小溪边,清洗血水之事虽看起来有些腌臜,但陈贤余却乐在其中,他已有许久不曾吃过凡俗之食了,更别提自己亲自动手了,此番亲力亲为,也是为了检验一下自己的手艺有无倒退。

    生火之事对于如今的他已是易如反掌,只见他口中吐出一团赤色的火焰,转眼间便将身前那堆早已备好的枯木枝堆点燃。

    干透的松枝烧的劈啪作响,松树得清香氤氲而出,抹好佐料后,陈贤余便将涂着蜂蜜的木棍插进野兔的身躯,将其架在火堆之上,一人二兽便静静的坐在火堆旁,耐心的等待美食的出炉。

    野兔很肥,油脂滴落在火红的木炭上,发出一阵阵悦耳的哔哔啵啵声,渐渐的,空气中的松木香气又混合进了一股烤肉的香气。

    天色渐黑,喧闹的树林归于平静,四周万籁俱寂,陈贤余甚至听到了,铜钱吞咽口水的声音。

    陈贤余很满意眼前这只烤好的野兔,色质金黄,肉香中混合中松木的清香以及蜂蜜的甘甜。

    浅尝辄止后,陈贤余便饶有兴致的看着眼前的二兽争食,风舞鸟虽体型大了几倍,但他哪是铜钱的对手,只是一个回合便败下阵来,只得哀鸣一声后卧在地上,泪眼含珠的看着铜钱大快朵颐。

    获胜的铜钱竟还叼着一只肥硕的兔腿,在风舞鸟面前耀武扬威,便有如凯旋归来的将军般,炫耀自己的赫赫战功。

    或许是看自己的手下败将太过可怜,铜钱竟十分大度的叼了一大块兔肉放在风舞鸟跟前。

    片刻过后,那只肥硕的烤兔便只剩下几根孤零零的骨头,宣告着它曾存在于此的事实。

    将火堆拨旺后,陈贤余便躺在风舞鸟双翅扇出的那片空地上,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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