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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我”的此时环境(第1/2页)

    模仿是件多么可怕的事?第一截公路修缮完成的那一天,有那么一批人共同的去体验那截公路的通行大典,他们一同的走、一同的到一个终点,然后共同的在那儿闲话:“那么同一批人的存活率只有不足10%,最后,一个也没有留下。”因为什么呢?因为走那截路的第一个人恰巧也是如同他们一般的走,然后在他们停驻的地方自言自语过,然后就自杀了:“因为,那么一群人模仿了那第一个去自杀的人。”

    当你无意识的走了别人的路,然后,你会很自然的在那段路上发奋及自卫;当你有意识的去模仿别人的路,虽说你总会这样的想:“既然那个人能够活着,我就不会死!”然后,你运用你的聪明机智,重走别人的路、冒充别人,然后妄图顶替别人而杀害别人,然后去唾手可得属于别人的遗产;而你的所得,既便是在很多的法官面前也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因为你经历了那个人高达70%-80%的人生。这呀,是无数去偷盗别人的遗产及财产的人共同的手法。但是,真正依靠这种方法获得别人财产的人还没有一个:“因为呀,你即便是模仿了别人完整的人生,但你终究不是那个人。”一位法官询问来领财产的伪冒者:“你在走那段路的时候,你是用一条腿走路、二条腿走路、三条腿走路、还是四条腿走路?那位满心以为能够获得别人财产的人哑口无言。

    为了得到别人的财产身体力行去模仿别人的行路者,最后被打假而一无所获:”他们为此疯狂的一般要入侵别人的生活,当个小白脸或者小三,赤裸裸的要以分裂别人的生活及分割别人的财产。“如此被害死的当事人因为一些个特殊的原因而死成了鬼:”这些个死后没有被正当合法下葬的当事人,因为原本属于他们的现实生活很快就被冒替者顶替;死后,因为未能找回自己,而轮为了受法保护的野鬼。”在某间法堂,允许鬼出庭做证;当出庭做证的鬼在现场发现了自己的财产,它们也能够申领回原本属于他们自己的财产。也是因为如此,旁观者发现当鬼附体也能够剽窃别人的财产;他们甚至説:“这比学别人走路,走别人的路更加的有效!因为法官几乎要本就不会对鬼打假!”用鬼附身的方法去偷盗别人财产者,100%都不成功:“因为,法庭既然能够用到鬼来做证,因何就不能辩明你这个盗人身份的野鬼?”

    终于在某一天,一位妇女托一位姑娘替自己照顾一下孩子;岂知那位妇女竟然是一位野心者:“她以别人在给她照顾孩子为由,跑去死成了鬼;然后,她用尽办法的让那位姑娘必须得亲自照顾她的孩子。”等到一些年后,野鬼到法庭状告那位姑娘,她説:“我的女儿被她照顾的那个期间,是有替她分担她的事业的;她应该将属于我女儿的那一切功劳偿还给我的女儿。”法庭见了,立即找来了人证,然后説:“因为你的大名鼎鼎,所以,当你一出现,我们就在保护现场。你想将你的女儿送给那位姑娘,然后试图瓜分那位姑娘的财产;真实的情况却是:‘在那个期间,是由我们的一位法官客串了那位姑娘,而你的女儿一直由我们法庭送到了专门机构在代养。至于你看到的那位姑娘在养你女儿的画面,是由一位年轻的母亲及她的亲生女儿在客串。‘”

    这世界上,有那么一部分人在靠自己的努力生活;而另有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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