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目的地(第1/2页)
劳烦奔波数十日,皇都屹立数百年。一朝面圣,三生有幸。
我在马儿的颠簸上经过了大半月,跋山涉水,并没有太大的意外。一个灵圣,一个灵宗,防护措施已经算是豪华。世一帮虽然说是山匪,但是在全国上也是臭名昭著。只因为几代中都有一名灵宗界的人物。
我们顺风顺水,无人可挡,只是马车摇摇晃晃,让我实在难受。晚上,还要避人耳目,偷偷修行,这是绝不可懈怠,就算是天才,不注入自己的努力,想开花结果仍遥遥无期。如果一天又一天不去练习,就发现不了心法的缺陷。而灵制大陆上的血缘流承是有波动下降的规律,这就是由于血缘的稀薄和心法的陈旧,就算是亲父子,心法也不是就可以适配得了的。
每天晚上,启程,行程,休息,三点一线,这是白天我无法抗拒的时间表。所以修行中的最佳时间与我无缘,在那早上7时~11时,我都坐在马车上发昏,有时也那些骑马的剽悍大汉载我一程,那野外的清新时空让我心旷神怡,让我更热衷于与他们打交道。他们都很热情,但一开始他们对我并不友好,大概是由于我与雨棠的关系好得异常。
出发后的第二天中午,我就在一个大汉身边学习骑马,他对我比较有耐心,他的名字林亿钊,我第一天下午就是在他的马上感觉到乐趣。我们很快混得挺熟,北方会骑马的人不少,虽然马匹并不便宜。
他第一天叫我给他的马刷马毛,说是要让我们先相互熟识,叮嘱我不要马的正后方或右方,否则可能会有危险。反正我是个连马都没见过几面的穷人家,除了按他的话照做外,哪有不用钱的导师可寻。
那几天我见到雨棠的次数屈指可数,雨轼和雨辙环绕在她的身旁,根本上我存在的意义并不明显,雨辙应该很清楚这一趟并不需要我,但他非要我跟来,或者是我想跟来,他除了为雨棠着想外,应该还有更大的理由,我之所以这么想只因为我们在小心思上很相似,他的理由大概人畜无害的可笑吧!我有这种预感。
第二天我开始骑上马儿,他教我踩蹬用前脚尖即可,上去后不要大喊大叫,不然马儿会小瞧自己,尽量适应马儿的晃动,不要被摔下去就是我这三四天练习的内容。那些大汉不少都来指教我,他们的技艺不比马师逊色多少。长命奔波,烈日风霜在他们的身上留下痕迹,我的确木该小看他们,他在粗糙的外表上有热爱生活的心,比起我来,他们更加坚定,运镖可以说是风险大的工作,不过雨家兄弟坐阵,瞬间他们也放松多了,很少有工作能有这一次惬意,可以说是难得一见。
灵圣,意味着雨轼已经跻身于斯拉帝国前千分之一的强者。其实力不会有匪徒敢挑战,毕竟世一帮的下场所笼罩的噩梦还在他们的心中种下种子。
我在十五天内领最高的资酬,干最悠闲的工作,还有免费的马师,除了每天夜晚要闭人耳目的修行外,真是轻松惬意,自然这种安稳的生活不是我所向往且追求的,但有这份时光,我对生活更加有憧憬,可是绝不能因此沉溺,无论鹤立鸡群或是逍遥自在,那都要要求我本身的实力允许,不然暴露身份之时就是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刑罚之刻。
最后五六天我在学习驾驭马的野性,虽然说这是被驯服的马儿,但基因里存在的野性仍能让常人胆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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