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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黄昏,丘衫很喜欢这个时间。天空是黄色的,他很喜欢黄色。不刺眼很柔和的天空,正当春天,有着舒适的温度舒适的风。

    丘衫兴奋的想吟诗,思考了一会张口念道“黄昏浸我衣,春风知我意”

    诗写的不知所云,但是丘衫心情愈发愉悦,沉浸在自己的文采当中。“为何世界上有我这种完美的人啊?”丘衫真的想告诉全世界自己何等优秀,坐拥三千红颜知己,但是想起老爹的教诲,人在江湖,低调为主。不由得叹息一声,还是等世人自己发现吧。

    丘衫的家在一个小镇子里,小镇叫做青山,丘衫一直很嫌弃这个名字,因为他每次说自己来自青山镇的时候,总感觉自己好像昨天还在田地里埋屎。

    丘衫总感觉自己在青山镇算的一号人物,因为他父亲年轻时在青山镇曾经组建过一个八人帮,在那个年代这八个人每天肆意洒脱,号称青山八大金刚。其实就几个地痞流氓,天天混吃混喝。不过真的混出点名堂,因为为人仗义,不吝啬钱财(尽管也没什么钱财),在同年纪的人当中比较好圆场。地方上有啥不想闹大想私了的是用找他们哥几个来打掩护说好话。所以一来二去搭上了地方官,跟地方官称兄道弟。导致后来有什么民怨也找他们来当话事人,但也算是有头有脸,

    丘衫的爹是八个人的老大哥,都叫他丘老大。其实本名丘崇彬,名字倒是儒雅随和,奈何本人脾气臭的很。年轻时八个人当中为人最仗义,导致仗义到最后钱财没多少,老镇守下岗回老家颐养天年之后,人气也越来越低。

    丘衫的父辈在青山镇有点名声,丘衫觉得自己跟老爹这种关系,那老爹的名声就是自己的,青山镇是泉州城周边比较大的一个镇子,那丘衫也算是在泉州站得住脚。泉州城偌大个城,在整个东齐也说得上,那丘衫心里总觉得自己在东齐也说得上几分话了。

    少年强加给自己的底气总是这么足。丘衫今年十八的年纪,其实不到十七,他老爹老来得子希望儿子早点长大总是给他虚上一两岁。丘衫家里还有个姐姐,不过姐姐丘歌长丘衫一旬,十年前就出嫁了。

    丘衫自我感觉异常良好,其实就从面相来说也还过得去,肤白红唇,脸蛋好的让女人疯狂。不过耳垂略大,眼睛细长。也算不得惊人之资。陌生人第一眼见他总会惊叹这少年真白,第二眼会说白的发亮啊这是。

    丘衫今天到了泉州城,隔几天他总会来几次,跟自己老爹美名开拓眼界,带上攒了很久的二两银子,其实就是来找朋友鬼混。还总就那么两三人,今天相约而来的是杜升笙。家中小康,就住在泉州,为人慷慨大方,喜交朋友,浓眉大眼笑起来极具亲和力。

    “升笙,今儿个我状态可是好的很,今晚你保准得抱着酒馆门口的大槐树给它上上肥”

    杜升笙提嘴就笑骂到“哪次不是爷爷我把你抬到隔壁客栈给你灌两碗凉茶,给你扔床上。每次都逞强到全身没骨头一样,逮哪睡哪”

    “嚯嚯,咱家嘛都不说了,今走着瞧吧”

    勾着肩搭着背,俩人就往酒馆里走,酒馆的名字就叫酒馆,由此可见这的老板还真是个随性的人。

    丘衫兜里揣着钱来的,进店就吆喝着要了一斤猪头肉,一个炒蛋,一笼肉包子。二斤黄酒,闻着酒肉味,俩人连连感叹,这是神仙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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