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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信条二(第2/4页)

    对方年幼不懂事而忽略他的智慧和才干;而骏马駃騠,刚出生第七天就能跑的比成年母马还快,如此说来,虽然对方貌似弱小,也不应该因此而轻视啊。”言外之意你怎么能因为我的身份轻视我的智慧?管仲明白自己不该轻视婢女的才华,于是解释:“是这么回事:那天大王让我去查看那个唱歌的乡下人宁戚,见到之后,他却只说了一句话:‘浩浩乎白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该怎去回复君上,真是伤透了脑筋呀”。婢子说“《诗经》里面不是有诗云:‘水浩浩然盛大,鱼育育然相与而游其中,如果国君来召我辅佐国政,那我就像被钓离水面的鱼一样,不能再回到水中;而如今国家还没真正稳定强盛,我又怎么能袖手旁观安之若素呢

    巴拉巴拉一长串儿,大伙儿明白了,这两句话中间的河流名称不同,但都是‘怀才不遇’的意思白水是古时候的河流名。

    一个怀才不遇的刺客来刺杀冒险者付诸东流?问题是以这人的实力,真要是想杀付诸东流,只需要早一点动手,付诸东流绝对跑不掉啊!他又为什么‘做事留一线’呢?

    这事儿没整明白,王越来了!

    王越现在不单是十三太保之一,也是少年阿飞的师傅。大伙儿赶紧请了王越上座。阿飞奉茶“不知师傅前来有何吩咐?”

    王越道“刚才听说,铜橙酒吧来了刺客。虽然刺杀未能成功,但是刺客居然在赫尔墨斯的威能下逃离此地。不知刺客可曾留下什么线索?”

    阿飞很老实的回答“师傅,刺客留下一柄剑!”

    “剑呢?”

    暮光子爵上前“前辈,剑在我手中。”

    王越眼睛一翻“你能拿得起刺客留下的长剑?”

    “前辈,这把剑十分沉重。晚辈虽然能拿得起来,却无法使用。此剑对力量的需求太高。我等正在研究此剑的来历。您请看……”

    接过长剑,王越手指轻抚剑锋“此剑名为沫水。春秋战国时候,齐桓公答应和鲁国在柯地会盟订约。桓公与庄公已经在坛上订了不平等的盟约,曹沫手持匕首胁迫齐桓公,桓公的心腹大臣中没有人敢动手,他们问道“你想干什么”曹沫道“齐国强鲁国弱,而贵国侵犯鲁国也太过分了。现在齐国、鲁国是相邻的国家,大王一定要考虑考虑这件事!”桓公于是答应全部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土地。桓公说完话,曹沫就扔掉匕首,走下盟坛,朝北回到群臣的位置上,脸色不变,言辞从容如故。桓公大怒,要背弃自己的誓约,管仲道“大王不可如此。贪图小利来使自己快意,在诸侯中失去信义,失去各国的帮助,不如给他。”这样,桓公就割还了侵占的鲁国领土,曹沫在三次战役所失去的土地,全部都回到了鲁国。回到鲁国的国都,鲁庄公便使人千金求购了一柄旷世名剑,将‘浩浩乎沫水’五字刻于剑身,改剑名为沫水。这柄剑,就是春秋时候最为著名的五名刺客之一,曹沫所用的沫水剑!

    杏坛曹沫其后,有吴人专诸、晋国豫让、轵深井里聂政、卫国荆轲,此五人者,为刺客之表。”

    三七开门问道“前辈,我听说每一个职业都有自己的王者或者典范,被称为职业之神。这五人是不是就是最初的刺客之神啊?”

    王越颔首“你可以这么理解。只是据我所知,这五人之后,刺客的传承和职业要求逐渐隐晦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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